一、非法拘禁三小时怎么处理
构成非法拘禁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三年以下怎样衡量
关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范围内的量刑起点以及基准刑标准;
2.对于非法拘禁的行为,若没有出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且并未对受拘禁者造成任何伤害结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之间来确定量刑起点;
3.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如果非法拘禁导致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则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来确定量刑起点;
4.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非法拘禁的人数、次数、拘禁时间以及是否对他人造成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5.当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都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以确定基准刑:
(1)非法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十二小时,就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的刑期;
6.对于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围内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如果非法拘禁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来确定量刑起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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