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公司属于什么单位
房屋征收中心是行政单位。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具体工作: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房屋征收公示后多久给补偿款
1、关于征收土地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问题,我们要明确,所有相关款项都必须在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经过审批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进行全部结算。
2、所谓的“征地补偿”,实际上指的是在国家展开基础设施建設工程过程中,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向相关被征用单位提供的各项不同形式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费用主要包含了征地补偿款、安置补贴款以及地表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等多方面内容。
并且,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征地费用都必须从制订并获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开始计算,且同样也要求在三个月时间内完成全部支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法规,当被征用耕地时,其应支付的补偿费不仅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表物品和幼苗补偿费,同时还应当对郊区蔬菜种植用地进行补偿,并明确,有权使用该用地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新改进的菜地开垦建设基金。
3、关于征地拆迁步骤的具体执行,首先必须将相关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一旦用地方案得到合法批准之后,就应当派遣相关人员到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进行实地操作,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庄进行相应的公告,在此过程中充分了解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的观点和反馈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在市、县级别的人民政府中,职责范围内包括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指导。而市级或县级的人民政府会指定专门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执行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1、负责对辖区内的房屋拆迁事宜进行全面的管理,严格贯彻并落实国家、省级以及市级相关的拆迁管理法律、法规;2、接受并处理拆迁申请事项,对相关的文件、证照资料等进行严谨的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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