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是怎么定义的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是如何定义的
夫妻分居系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维持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居住,各自独立构建个人生活模式的现象。
在常规情境中,即便夫妻仍共同居住于同一屋檐之下,但若双方已形成分房而居、互不干扰的状态达到了两年以上,则从法律层面便可将此视为合法的夫妻分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即是指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夫妇在维持原有婚姻事实不变的基础之上,主动终止共同生活,进而各自独立组建起各自独特的生活模式的这样一种状态。通常而言,尽管夫妇间可能仍在同一屋檐之下共处,但是只要他们分居而居、互不干涉他人生活作息,且这种情形持续达到了整整两年的时间,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便可以正式定义为这对夫妇已经进入了分居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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