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缓刑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缓刑的裁决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包括犯罪的严重程度、造成的伤害结果、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等。如果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人真诚悔罪,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对社区也没有重大的负面影响,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缓刑

一、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缓刑

在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缓刑裁决过程中,需全方位地审视案件的具体细节,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伤害结果、以及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若故意伤害罪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犯罪者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并且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话,那么便可依法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故意伤害罪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及故意伤害罪,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于罚金刑罚的情形;

(二)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威胁;

以及(三)在羁押期限内犯罪未获惩治,需由取保候审方式继续侦查和审判程序的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赔偿范围规定多少

故意伤害罪的缓刑裁决需全面考虑案情,包括犯罪严重度、伤害结果、悔过表现等。若罪行轻微,判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犯罪者真诚悔过、无再犯风险,且对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

四、故意伤害罪大概赔偿多少钱一次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因遭受伤害而进行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其次是护理费,其金额应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再者是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实际的误工损失进行计算;接着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然后是营养费;还有交通费,以实际发生并必须的合理费用为标准;最后是残疾赔偿金,若导致受害人身体残疾,则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计算;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行为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了损害,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会予以赔偿,但是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全面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加害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

故意伤害罪的缓刑裁决需全面考虑案情,包括犯罪严重度、伤害结果、悔过表现等。若罪行轻微,判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犯罪者真诚悔过、无再犯风险,且对社区无重大负面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缓刑
一键咨询
  • 175****6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如果有人故意伤害别人,但是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那他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如果他把人弄成重伤了,或者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把人弄成严重残疾或者弄死了,那量刑就会重很多,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的刑期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罪多判多久大概
根据中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伤害后果而定:轻微伤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可处三年至十年徒刑;致死或造成严重残疾且手段残忍的,可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判决考量伤害程度和案件详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大概多久开庭
故意伤害案的庭审时间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等。如果案件比较简单,证据也比较充分,那么从公安机关调查到法院受理,几个月内完成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案情比较复杂,证据也比较多,需要补充调查,那么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遭遇了人身伤害,她想诉讼,那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呢?是如何规定的呢?大概多久呢?
[律师回复]
一、诉讼时效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特殊性
(一) 诉讼时效及其意义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持续的经过法定的时间而依法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对怠于行驶权利者进行制裁,从而使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长期不一致,不利于当事人建立新的、确定化的社会关系。因为法律认为,每个人皆是自己权利的最佳判断者,权利人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并照料之,可认为他有放弃的权利的意思,因此撤销对其权利的强行性保护[1]。但若权利人若确实不知权利被侵害,或者虽然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囿于客观障碍而不能及时行使,法院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而不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将有悖于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毕竟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保护正义而不是为不法者逃避债务、免除责任而设置的。
(二)禁止法庭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罗马法时效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即“时效只能由当事人主张而不能由法院主动援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均继承了这一原则,禁止法庭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对虽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模式理论,民事诉讼是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另一方提出抗辩及其抗辩理由,法官居中判断诉讼请求和抗辩的事由是否成立,从而作出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决。作出裁决必须以当事人的请求和抗辩的事由为基础,而不能依据当事人未主张的事由。如果义务人针对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的诉求不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官就不能以权利人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否则,就侵犯了义务人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包括当事人是否抗辩以及选择什么理由进行抗辩的权利,专属于当事人,而不能由法官行使。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多数对此持支持态度,并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一般较大,出于对保护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保护,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持谨慎态度。
(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特殊性
诉讼时效制度的起源于对基于契约之债而生债权请求权的规范,后被扩大应用于基于人身权上的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就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抽保护的人格权,就是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不是一个具体的人格权,而包括几个人格权。这一理论在我国法律理论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对于生命健康权的完整理解,应当是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这样三个人格权。生命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为客体,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其保护对象,就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以自然人的生命丧失为标准,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使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丧失,就是侵害生命权。民法对侵害生命权的确认标准是客观标准,是以生命丧失的客观结果论,只要造成自然人死亡的,就是民法上的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使人的机理的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受到在此破坏,使受害人的人体生理机能、发育、体质等综合发展状况在原有的水平上下降,不能保持原有的水平。造成这种结果,就构成侵害健康权。造成人身损害的结果有三种形式:造成人身损害,经过治疗愈合;经过治疗留下了残疾;造成了其他疾患。身体权,在法律上,专指自然人的身体,即自然人生理组织的整体即人的躯体,包括:
1、主体部分,即头颅、躯干、肢体的总体构成;
2、附属部分,即毛发、指(趾)甲等附属于身体的其他人体组织的整体。侵害身体权,就是侵害身体组成部分的完整性,包括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性完整和形式上完整。
故鉴于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主要是规律财产交易关系维护交易上的安全,加之人身权涉及公序良俗与人格尊严且与某种事实关系法律关系共存,所以各国法律在对人身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莫不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但鉴于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一般必须先经交警机关的事故认定,然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加之当事人进行治疗、法医鉴定或如篇首案例中直接侵权人不明的特殊情况出现,使得1年的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时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还有不同之处。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适用的几种诉讼时效起算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用七条、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六部分用13 条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鉴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人们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1年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识和和做法很不一致,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事故认定书送达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权利主张日。下面笔者对这几种方式进行简要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在审判实践中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间离事故发生日未超过1年,被告方不会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因为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
(二)交警事故认定书送达日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实施以前,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最高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而公安机关的调解必须在事故责任已经认定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一般要求原告应提供以下二个证据材料:
(1)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调解终结书或赔偿建议书或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2004年5月1日《道交法》实施以后,交警部门的调解虽不再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法院仍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不少人认为既然事故认定书是起诉的前提条件,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表明公安机关已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到此结束,接下来进入当事人私力救济的阶段,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并据此主张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
同时,与《道交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不过,现实中这个期限也不是铁板一块,还是有些中止或延长的,也是容易导致受害人提起诉讼超过1年期间的原因之一。再者,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后1年内,并不代表当事人就可以起诉。很多时候,受害人的治疗尚未完全结束,当事人仍需二次、三次,甚至多次手术,损失处于不确定状态,没法向法院明确诉讼请求,无法进入诉讼程序。
(三)治疗终结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最主要缺陷就是治疗终结时间本身很难确定,现实生活中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有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就不是一个确切的时间,法院很难认定超过期间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四)伤残评定日
伤残评定之日是指委托鉴定之日还是指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之日存在不同看法,即使该时间被最终确定为其一,但不是所有事故受害人均需要伤残评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时效期间从何起算?还有,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时效期间总不能一直不起算,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对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加以制裁,但对于受害人伤残评定之前的懈怠行为却无法制裁,由此看来,这个规则也有重大缺陷。
(五)权利主张日
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了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故有些人主张应从受害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但实践中如何分配受害人主张过权利的举证责任又成为一个难题,因为受害人往往很难举出明确的证据证明曾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有的法官也根据具体情况,把举证责任进行转移,要求义务人就明确拒绝过权利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是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内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罪毁容大概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毁容量刑标准依据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明确规定,凡故意伤害他人健康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罚。若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若致人死亡,或以极其残忍之手段重创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大概判多久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大概判多久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缓刑的条件,缓刑的危害
[律师回复]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发生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其有罪宣告仍然存在的制度。缓刑并不是一项的刑罚,它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方法达到适用刑罚目的一种制度。新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可见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宣告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犯要放到社会上去改造,为确保社会安定,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人。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一般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缓刑的立法本意。在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指的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高于3年,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的,仍可适用缓刑。
2、必须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最根本的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分子“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新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缓刑是针对犯罪性质和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而设立的,为的是给某些轻刑犯一个宽大自新的机会。而累犯是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此类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
二、怎样判断有无社会危害性
1、犯罪的性质。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的犯罪,如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重婚、轻伤害、销赃等。这类犯罪一般来说危害性较小,特别是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比较适于宣告缓刑;对于一般的经济犯罪,如果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失较小,又尽力挽回了损失,在法定情形内也可酌情适用缓刑;至于、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因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宜适用缓刑。但特殊案件,具备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宣告刑又在3年以下,悔罪表现明显,在做好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适用缓刑,但须严格掌握。
2、犯罪情节。我国刑法中一般将犯罪情节分为“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几个层次。新刑法第13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以其他非刑罚方式处罚。显然,这两种情形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其量刑起点一般在3年以上,且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只有“情节较轻的”量刑幅度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才比较适于宣告缓刑。
3、悔罪表现。悔罪就是认罪服法、真诚认错、接受审判、重新做人。如果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尽量减少损失;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等,又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对他们判处缓刑,使他们感悟法律的宽大,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4、其他情节。如犯罪的前因、犯罪分子平时的表现、犯罪时的环境条件等,从这些方面也可分析出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性。如有些故意伤害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致伤被害人有时是因激愤,有时是互殴时互相伤害,一方构成犯罪,一方未达到犯罪的程度,象这样的案件如果双方能互相谅解,适用缓刑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不要把身患重病、怀孕、家庭生活困难或工作需要等因素作为适用缓刑的条件考虑,只有犯罪符合缓刑的条件时,才能考虑上述因素。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大概判多久缓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