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绑架罪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的,然而,通常情况下,假释并不被许可。
关于减刑方面,当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中的罪犯,其在服刑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到改造和学习中去,且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者表现出立功行为时,便可考虑给予适当的减刑。
至于假释问题,对于累犯以及那些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得予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绑架罪可以判处死刑吗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文规定,倘若绑架案中的罪犯对受害者实施了严重的伤害行为,这便构成了绑架罪中的“特别恶劣”的情节之一,法院可据此判处其死刑。
具体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中得以明确。
该条款详细规定了绑架罪的量刑标准: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将他人用作人质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犯有上述罪行且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罪犯,应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全部财产。
而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罪犯,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可以减刑么律师辩护
我国法律规定,特定条件下绑架罪可减刑,一般不允许假释。
被判管制等刑罚的罪犯,服刑时守规积极改造、悔过或立功可减刑。
累犯及因特定重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比如积极改造可能减刑。
四、绑架罪可以减刑么律师辩护
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针对绑架行为所判处的刑罚可行使适当程度的减免。其中,主要可分为两大部分原因:首先,罪犯在监狱中的服役期间,倘若能够始终遵循监规纪律,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去,并且展示出诚挚的悔过之意,或者在改造过程中有显著的立功表现,那么便具备了申请减刑的资格。其次,若罪犯在服刑期间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则应给予相应的减刑待遇。具体而言,犹如主动制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揭发举报监狱内外的重案要案,经查证确认属实;或是在科技创新与发明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等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绑架罪涉及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减刑条件及标准的设定将会更为严谨。作为辩护律师,我们有责任全面搜集并整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情节,例如犯罪动机、是否首次触犯刑法、是否具有自首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等,以便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其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我国法律规定,特定条件下绑架罪可减刑,一般不允许假释。 被判管制等刑罚的罪犯,服刑时守规积极改造、悔过或立功可减刑。 累犯及因特定重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比如积极改造可能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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