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案件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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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犯罪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程序如下:首先,经过初步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后,依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并通知其家属。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安全。
刑事拘留案件需要什么手续

一、刑事拘留案件需要什么手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依法受理各类犯罪案件的侦査环节中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特定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其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填写并提交《呈请拘留报告书》,详细注明相关案情以及采取此项措施的原因与理由;

其次,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主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批准;

最后,签发拘留证以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法律,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犯罪案件时,对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程序包括:经初步侦查确认嫌疑后,依法报请批准,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并通知其家属。此措施旨在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全。

二、刑事拘留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1、刑事拘留乃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与单一的刑事强制措施相比较,其范围更加广泛,可以理解为众多强制措施的综合合集,而刑事拘留则是这一合集中相对应的一种特定措施,二者之间呈现出相互包容之态。

2、在属性层面上,行政拘留可谓终极惩戒,具有严肃性与权威性;

然而,刑事拘留并非仅仅作为措施存在,更是一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起

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通常情况下其期限设定为3日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则可以依法延长至7日;而对于那些性质更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更大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拘留期限甚至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日。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刑事拘留并非一种惩罚手段,而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根据法律,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犯罪案件时,对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程序包括:经初步侦查确认嫌疑后,依法报请批准,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并通知其家属。此措施旨在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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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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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除特殊情况外,还应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一程序体现了拘留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保障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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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叔叔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拘役了,所以对于个人行政拘留改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拘留,根据涉案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在适用上也有不同的要求。
一、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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