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等待判刑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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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不是刑罚,而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其目的是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或者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被刑事拘留的人,不一定会被判处刑罚。只有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法院依法判定有罪的人,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在这三个程序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如果在这三个程序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刑事拘留是等待判刑的吗

一、刑事拘留是等待判刑的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必定面临刑罚制裁。刑事拘留系指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在针对直接受理之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期间,遇有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逸以及销毁证据等行为的发生。然而,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案件仍需经历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严谨的法律程序。唯有经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定为有罪者,方能最终面临刑罚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非刑罚必然,为公安、检察院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临时人身自由剥夺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防逃匿毁证。其后,案件须经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仅法院依法判定有罪者方受刑罚。

二、刑事拘留多久后法院会判刑

通常来说,如果没有法定或授权的延期要求的话,犯罪嫌疑人自被司法程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开始,经过约5个月的时间以后,便应该得到相应的一审判决结果。

然而,实际情况中,许多复杂的刑事案件往往都会经历不少的延期阶段,延期的具体原因及条款也均有所不同。

因此,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件普通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程序启动到最终判决,整个流程可能会长达数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处理公诉类刑事案件时,应在接到案件受理申请并核实后的2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之久。

当然,当涉及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是具有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之情况等复杂事项时,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获批准,延期审批权限则可再延长3个月。

遇有特殊状况而需再次延期的,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待批。

此外,当人民法院自身变更了对案件的管辖权时,那么审判期限就必须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的那一天算起。

至于涉及人民检察院需补充侦查案件的情况,如果补充侦查工作全部完成且已经移交至人民法院,那么部分案件也将需要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判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被刑事拘留能否要求找律师

在被判处刑事拘留的境遇后,罪犯被告人有权利寻求专业律师的援助与引导。刑事拘留系一项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手段,在此期间,罪犯被告人所处的环境相对较弱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罪犯被告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询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在侦查阶段,他们仅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为罪犯被告人提供多方面的协助,例如向侦查机关了解其涉嫌的罪名以及事例的相关信息,并就此提出专业的建议;同时,还可为罪犯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外,律师还能积极维护罪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遭受任何形式的不公待遇。

刑事拘留非刑罚必然,为公安、检察院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临时人身自由剥夺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防逃匿毁证。其后,案件须经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仅法院依法判定有罪者方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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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等待量刑吗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与实际裁定罪行相等同。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展开全面侦查工作,而检察机关则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根据法律条款做出是否犯罪的审判。若被认定有罪,则相应的刑罚也会随之而来。实施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责任、为侦查工作创造便利条件或者应对其他紧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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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是等待判刑的意思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时,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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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送看守所了等待法院判刑最长拘留多少天
[律师回复]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搜索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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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等待判决吗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士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再度从事任何违法行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在此期间,公安部门会履行相应职责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随后将有关案情呈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最后交由法院进行公正而公开的审理过程。唯有法院经过严谨的司法程序作出的判决,方能确立具体的刑事责任与刑法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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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拘是等着判刑还是等待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时,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在上海被拘留,现在取保候审,能在异地等待吗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的,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居住的市、县”可以是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具体是哪个,应当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限定范围。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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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等待什么消息
在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往往需要静待侦查机关的深入调查以及检察机构的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将会全力以赴地搜集证据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与剖析,以便明确案件的真实情况。一旦侦查机关认定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他们将会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逮捕的指令。然而,若检察机构未能批准该逮捕请求,嫌疑人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或者被予以释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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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想了解一下我国的拘留分为哪几种?每种的拘留的条件是什么与时间是多长?在线等待回复。
[律师回复] 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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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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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等待量刑吗判几年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非最终裁决。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情、犯罪嫌疑人事迹、情节及悔悟程度,依法公正审判。判决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刑罚需根据案件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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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不是等着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时,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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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非最终裁决。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情、犯罪嫌疑人事迹、情节及悔悟程度,依法公正审判。判决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刑罚需根据案件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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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在上海被刑事拘留,现取保候审、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等待侯审吗?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的,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居住的市、县”可以是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具体是哪个,应当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限定范围。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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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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