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离开本市
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或县境。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接受了此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务必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严禁擅自跨出居住地市、县界。此措施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旨在保障诉讼流程顺畅。受保人须严格遵守限制条件,不得擅自外出,以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二、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应由已被拘禁且身负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提出获取保释的申请;
其次,当收到上述方提交的保释申请后,负责案件调查的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以及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回应同意或拒绝保释请求;
再次,如果最终决定予以保释,则需报请县级及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检察机关检察长亦或是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核批准;
然后,由相关部门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两项文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最后,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容,并要求其签署确认,同时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须遵循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保证人所肩负的责任主要涵盖了对于被保证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以及及时汇报被保证人可能触犯或已经触犯相关规定行为的义务。具体来说,保证人有必要确保被保证人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授权方可离开其居住的城市、县镇;同时,如果被保证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保证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此情况报告给执行机构;此外,保证人还需在接到传唤时立即出庭;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等违法行为。倘若保证人未能履行上述保证义务,那么他将会面临罚款的处罚,严重者甚至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严禁擅自跨出居住地市、县界。此措施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旨在保障诉讼流程顺畅。受保人须严格遵守限制条件,不得擅自外出,以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