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法领域里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常在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操作时使用。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这些司法机构将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明确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对他们不对其实行羁押手段或暂时解除先前实施的羁押措施。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那些被判处于有期徒刑、拘役期的罪犯,按正常情况应该在监狱或其他改造场所服刑。然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符合法定特定条件的特殊状况,且这种状况导致他们无法在监狱或其他改造场所继续执行刑罚时,就需要临时采取改用另外一个方式来执行,这个方式就是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中的强制措施,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法律程序,通过担保人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非羁押手段。而监外执行是针对服刑罪犯,在特定条件下因无法继续服刑而采取的临时替代执行方式。两者性质与目的截然不同。
二、取保候审罚款多少
申请采取保释措施者,无需缴纳罚款,但是必须交付保证金。
该保证金以一千元人民币作为基准,具体的数额则需根据诸多因素予以全面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展开所需的资金支持,保释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保释人员的经济状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罚金没交怎么办
在此提醒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未能按时支付所判处罚金,极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罚金作为法院裁决的一种刑事处罚方式,如未能按期交纳,法院将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执行。首先,我们将向您发出催缴通知,督促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自觉补足相应款项。若逾期仍未履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与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划拨存款,以及查封、扣押、拍卖相关财产等。此外,此举还可能对事例的最终判决及量刑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完成罚金的缴纳工作,以避免为自身带来更多的法律困扰。若确实存在经济上的困难而无法全额支付,请务必及时向法院如实反映情况,并提出缓交或分期付款的申请。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中的强制措施,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法律程序,通过担保人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非羁押手段。而监外执行是针对服刑罪犯,在特定条件下因无法继续服刑而采取的临时替代执行方式。两者性质与目的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