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结案了么
在某些情况下,实施了取保候审这项刑事诉讼程序并不代表整个司法过程已经告一段落。取保候审实际上是适用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本质是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地推进,而非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置结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刑事司法机关将持续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理判决。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经由上述程序且查明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被告无罪,或者其所犯之罪行轻微到无需施加刑罚时,案件才能宣告结束;反之,若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需执行相应刑罚,那么该案件亦会产生明确的处理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非结案标志,乃刑事诉讼保障措施,确保程序顺畅。期间,司法机关继续调查取证、起诉、审判。仅当查明无罪或罪轻免罚,案件方结;若判有罪需刑罚,则结论明确。取保候审不决定终局,司法程序继续推进。
二、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对其担保人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该担保人员必须与此案件无任何关联性,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所涉罪行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其次,担保人员必须具备充分的履行职责的能力,即具备完全的民事活动能力;
再者,担保人员不应受到任何政治权利被剥夺或者人身自由受限等情况的影响;
最后,担保人员需拥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以及长久居住地址,且在被担保人居住所在地拥有自留居所,同时确保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内要有侦查吗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负责侦查的行政机关,往往会持续地推进调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期限最多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份。在此时间段内,侦查机关将视事例的具体状况,全力以赴地搜集各类证据以及深入探索事例的事实真相。通常来讲,经过取保候审之后的三个月内,调查工作有很大几率依然在持续进行之中。然而,具体的调查推进程度及时间规划还需受到事例的繁杂度、证据获取难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您身为与该事项密切相关的当事人,我们强烈建议您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制,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非结案标志,乃刑事诉讼保障措施,确保程序顺畅。期间,司法机关继续调查取证、起诉、审判。仅当查明无罪或罪轻免罚,案件方结;若判有罪需刑罚,则结论明确。取保候审不决定终局,司法程序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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