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怎么起算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从公安机关宣布开始计算。这一措施是公安和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侦查中的法定紧急情况。
刑事拘留30天怎么起算

一、刑事拘留30天怎么起算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起点问题,法律明确规定是从公安机关正式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刑事拘留之刻起开始计算。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正式宣告拘留时计算。此措施是公安、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侦查中的法定紧急状况。

二、刑事拘留多少金额达到判刑

在我国,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金额,通常规定为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外币,当然,这只是基本的立案条件之一。

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还有相应的数额规定,例如对于盗窃罪而言,只要盗窃所得金额达到700元,即具备了立案的资格;

同样,对于抢夺罪,其立案门槛是获取财物的价值达到500元以上。

再者,在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警方可能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7天,最长也只能拘留至第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怎么撤案

拘役后公安机构撤销事件通常需具备特定标准。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罪证据,亦或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场景,公安机构都应根据法规撤除该事件。撤案环节需接受严格的审查监督。首先,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部门向上级领导提出撤案申请,并附上详细的理由和依据,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最后决定。与此同时,针对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员,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并且必须发放相应的放人证明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涉案单位以及个人都应该知晓撤案决定,并且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利了解此信息。若检察院认为撤案处理不当,可有权对公安机关进行复议或者申请复核以获取更多信息。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正式宣告拘留时计算。此措施是公安、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侦查中的法定紧急状况。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30天怎么起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77****13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25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811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留30天从哪天算起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时候开始算的。这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使用,目的是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一般来说,拘留的期限是三十天,从宣告之日开始算。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拘留的期限可能会延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满30天会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满30天怎么办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30天,是不是一定要拘留30天才能报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并不是刑拘30天就必须报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拘留30天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满30天怎么办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拘留30天算什么拘留?
拘留30天算刑事拘留,法定的拘留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后两种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5天,对于实施了两种违法行为的公民行政拘留期限最长也是20天,只有刑事拘留的期限超过了30天,具体的拘留期限为37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拘留满30天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满30天怎么办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30天怎么算起
刑事拘留宣布后,拘留期就开始计算了,但第一天的小时和分钟不算。比如1号上午10点宣布,那么实际拘留期是从2号0点开始算的。这是公安和检察院为了应对紧急情况,对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延长30天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作出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很多时候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拘留30天怎么算天数
在实务中,拘留期限30天的计算标准是,自拘留决定书送达的次日午夜零时开始计算。比如说,决定书在7月1日下达,那么,就从7月2日的零点起,到7月31日的24点截止,一共是30天。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自然日”指的是0点到24点,不包括7月1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卖淫拘留30天,30天能接到他人吗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拘留权限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在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将逮捕报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等待检察院批准期间,被拘留人继续羁押。至此,在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之前,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由此可知,刑事拘留最长为30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37天,最短可以为3天以内。因此,刑事拘留不是必须满30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拘留30天都算刑事拘留吗
在一般的执法过程中,拘留30天通常指的是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在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至20天,且不能连续执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为了应对紧急情况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30天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满30天怎么办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欠钱被拘留了15天,后面还会拘留30天吗?一年要拘留几次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
二、并不是单单拘留15天,向法院起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30天怎么起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