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家属探望最多几个人一起看
依据当前现行且具效力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看守所中家属前来探视的人数并无明文规定的绝对上限。
然而,在一般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将会根据看守所的具体管理规定以及实际状况,对家属探视的人次进行合理的控制与调配。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来说,他们的家属前来探视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这主要是由于在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中,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地推进并且避免可能出现的干扰因素,家属们的探视机会相较于其他时期会有所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看守所家属探视人数无绝对上限,但实际操作中需遵循相关规定,如探视人员需为服刑人员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且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同时,需得到看守所的批准和安排。
二、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是多长时间
于看守所内,被拘押者家属的探访时间原则上每次不宜超过半小时之久,每月的探访次数应控制在一次以内,且每次的探视人数不应超过三人。
在执行此探望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且探视事项须征得办案单位的批准方可进行,同时需要在看守所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段进行。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三、看守所家属能不能会见律师
在刑事事例立案侦查期间,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亲属通常无法与被羁押之人会面交流。然而,他们仍然具有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务专家进行探访交谈。律师会见涉嫌罪行的当事人以及被告人,这是由法律明确赋予他们的权利。看守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律师的会见时间及次数,以确保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辩护职责。在律师会见过程中,他们有权了解事例的相关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例如向看守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看守所家属探视人数无绝对上限,但实际操作中需遵循相关规定,如探视人员需为服刑人员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且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同时,需得到看守所的批准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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