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倘若债权方对于偿还债务的事宜故意进行掩饰、隐匿不报,此时要判断担保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则需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在此种特殊情境中,若担保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方蓄意隐瞒还款事实真相,使得担保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做出了担保承诺,并且该隐瞒行为对担保方的担保意愿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那么担保方有权利主张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通常,债权方若故意隐瞒还债情况,担保方责任需据实情及法律细究。若担保方能证债权方蓄意隐瞒,致其不明真相下担保,且此隐瞒严重影响其担保意愿,担保方有权主张减免担保责任。
二、债权人隐瞒事实签的合同有效吗
若经证实,债务人为让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故意向其隐瞒相关事实真相,那么这一类型的合同便能被定义为可撤销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资格寻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的协助,请求他们对这样的合同进行撤销。
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涉及到所谓欺骗性的合同有着明确的阐释和指引。
根据该法的详尽条文定义,任何一方当事人利用欺骗性手段诱使另一方在完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骗的一方就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这份特定的合同进行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债权人隐瞒还款事实担保人承担责任吗合法吗
在此类情况之下,作为保证人往往不用负担此类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律法制度,若债权人蓄意隐藏债务人已实际履行还款义务之实情,则属于债权人之过失。保证人负有提供担保责任之必备条件为主债务真实存在且尚未得到充分偿还。如果因债权人之隐藏行为,致使保证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误认为债务并未偿付从而承担了原本不应当承担之赔偿责任,此对于保证人而言无疑是极不公正的。然而,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仍需全面审视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及相关证据材料。若保证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债权人存在隐瞒还款事实之不当行为,便可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常,债权方若故意隐瞒还债情况,担保方责任需据实情及法律细究。若担保方能证债权方蓄意隐瞒,致其不明真相下担保,且此隐瞒严重影响其担保意愿,担保方有权主张减免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