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家属探视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
关于看守所家属探视的具体规则,并未存在一种统一设定的起始时间标准,而是取决于相关地区以及各具特色的看守所管理政策。普遍而言,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陷案件调查、审查起诉乃至最终审判等多个环节之中,看守所将依据法律程序和相应规定为家属安排探视机会。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家属能够进行探视的时间和相关条件往往会受制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严重程度、监管需求以及看守所自身的管理规定等等。例如,针对某些重大案件或者涉及到特殊状况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可能会对家属的探视加以限制。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进行家属探视的同时,我们还需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整个探视过程的安全性与秩序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家属探视时间无统一标准,依地区及管理政策而定。家属探视安排于案件各阶段,如调查、起诉、审判中,具体受法律程序、案件严重度、监管需求等影响。重大或特殊案件侦查期可能限制探视。探视时需遵守看守所规定,确保安全与秩序。
二、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是多长时间
于看守所内,被拘押者家属的探访时间原则上每次不宜超过半小时之久,每月的探访次数应控制在一次以内,且每次的探视人数不应超过三人。
在执行此探望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且探视事项须征得办案单位的批准方可进行,同时需要在看守所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段进行。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三、看守所家属能不能会见律师
在刑事事例立案侦查期间,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亲属通常无法与被羁押之人会面交流。然而,他们仍然具有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务专家进行探访交谈。律师会见涉嫌罪行的当事人以及被告人,这是由法律明确赋予他们的权利。看守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律师的会见时间及次数,以确保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辩护职责。在律师会见过程中,他们有权了解事例的相关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例如向看守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看守所家属探视时间无统一标准,依地区及管理政策而定。家属探视安排于案件各阶段,如调查、起诉、审判中,具体受法律程序、案件严重度、监管需求等影响。重大或特殊案件侦查期可能限制探视。探视时需遵守看守所规定,确保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