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警打电话显示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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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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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如果肇事逃逸者被抓到,他们将面临吊销驾照、高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如果你遇到了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在谁,都应该留在现场,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你肇事逃逸,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也会给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肇事逃逸交警打电话显示什么

一、肇事逃逸交警打电话显示什么

在肇事后逃离现场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拨打给相关人员的电话可能并无特别的固定标识。实际上,这些来电往往会显示出本地交警部门的日常办公电话号码。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逃避事故责任是一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甚至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当事人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例如吊销驾照、罚款等,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恶劣程度足以构成犯罪,从而使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肇事逃逸后,交警联系相关人常用办公电话,无特定标识。逃避事故责任严重违法且违背道德,不仅面临吊销驾照、高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更将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严惩。

二、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吗

对于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交强险需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避责任逃离现场,而此辆机动车恰好处于强制保险的保障之下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之内,对伤者或死者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

如果这辆机动车身份信息尚未明确、没有购买强制保险或者需要支付的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接下来需要承担的是被侵权一方的人身伤亡所涉及到的抢救和丧葬等相关费用,此时这些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肇事逃逸交警一般会怎么处理

涉及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乃是一种严重且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交警部门通常会采取如下相应行动及措施:首先,展开深入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证人以及调阅道路周边监控等多种途径手段,力图全面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以及逃逸驾车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其次,积极追踪并抓捕逃逸者,运用各类先进技术手段,全力搜寻逃逸者的行踪轨迹;再者,依据调查所获的详实证据,对该起事故的责任归属进行明确认定;最后,对于肇事逃逸者,依法施以罚款、拘留等严厉的行政处罚,同时,为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交警部门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展开协商赔偿事宜,妥为化解仇恨与冲突。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肇事逃逸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逃逸者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

肇事逃逸后,交警联系相关人常用办公电话,无特定标识。逃避事故责任严重违法且违背道德,不仅面临吊销驾照、高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更将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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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伤者逃出后逃逸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肇事逃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人赵驾驶黑色大众轿车西向东行驶,与程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赵的同车乘车人刘某志死亡,刘受轻伤,车辆损坏。后经事故责任认定,赵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程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志、刘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赵救助自己车上的两名伤者,将他们送到医院后无故离开。案发第二天赵到交通大队接受了询问。后本案被定为刑事案件,但公安通知联系不上赵。2015年1月6日赵在其家门口被抓获归案。
本文认为,赵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理由如下:交通肇事逃逸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设置为加重处罚条款,其原因是:一方面,犯罪后逃避法律责任是人之本能,除非是在看管所脱逃,任何国家的刑法都不会以单纯的逃避法律责任对犯罪人加重处罚。一方面,从法意保护角度而言,出现交通肇事时,肇事者逃逸会使事故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造成严重后果,立法者希望以此规定促使行为人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很赞同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刑法之所以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升格的情节,是因为在交通肇事的场合,往往会有需要求助的被害者,进而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者。由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处于危险状态,产生了作为义务,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当然能够成为法定刑升格的根据。所以,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具体到本案中,事故发生后赵将车上两名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的行为,已经降低了其死亡的风险,达到了立法规定的目的。因此,赵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逃逸。片面的将交通肇事逃逸理解为逃避法律追究违反罪责均衡原则。就本案来比较分析,本案中,赵在案发后主动将伤者送至医院,防止了事故危害结果的扩大化,并在案发后第二天接受交警大队的询问,没有逃跑行为,保障了事故顺利调查,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若认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就较之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无视伤者的伤情逃跑,会对被害人的法益造成进一步的侵害,而且逃逸行为也会对事故的调查、刑事案件的侦查增加困难和难度的交通肇事逃逸,如若二者行为统按逃避法律追究定通肇事逃逸的话,那么二者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差异,这样显然违背了罪责均衡原则,进而也与立法者的本意相悖。
肇事逃逸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的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2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 (5)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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