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在构成诈骗犯罪的行为中,所谓的“欺骗行为”主要涉及到行为者蓄意捏造事实信息或掩盖事实真相,使用户主产生误解,进而根据这一误导性的认知作出了财产处置决定。举例来说,行为者可能会制造出自己持有某件珍稀物品且有意出售的假象,或是故意隐藏商品存在的严重缺陷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所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达到足以让普通大众产生误解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犯罪中的“欺骗行为”,系指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误导受害者产生错误认识,并据此作出财产处理决定。如谎称拥有稀有物品待售,或隐瞒商品重大瑕疵等。此欺骗须达到使一般公众产生误解的显著程度。
二、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有哪些
在达到诈骗罪的标准时,欺骗行为往往呈现出行为人为受骗方制造某种虚构事实的状况,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常被表述为"行为人编造并掩盖真实事实"。
其中,所谓的“编造事实”代表着行为人捏造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完全不可能发生的情节。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类由行为人虚拟的事实,不仅可能是整体真相的歪曲,还可能是事实细节的缺失;
同时,这种虚构的事实既可以通过行为人主动提出某种证据来证实,也有可能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据支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中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诈骗犯罪所涉及到的金额标准因地域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化。通常情况下,诈骗一方以欺骗手段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若其导致的公私财产损失达到人民币叁仟圆至壹万圆、人民币叁万圆至拾万圆或更甚者高达人民币伍拾万圆及其以上,那么我们可以将之明确地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关于实际执行数额的具体标准,则由各个省级行政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后,再在此基础上确定适合本地区执行的特定数额标准,这也就是所谓的共同制定。例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对“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可能会相应提高。
诈骗犯罪中的“欺骗行为”,系指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误导受害者产生错误认识,并据此作出财产处理决定。如谎称拥有稀有物品待售,或隐瞒商品重大瑕疵等。此欺骗须达到使一般公众产生误解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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