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过了15天强制执行律师怎么收费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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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定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这有助于确保双方遵守仲裁决定,维护合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如果一方违约,受损方可以获得法律支持,保障自身权益。这种机制有助于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仲裁过了15天强制执行律师怎么收费

一、仲裁过了15天强制执行律师怎么收费

在经过仲裁机构裁定并最终形成的有效文件中,如果有谈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向未能按照既定文书坚守这一决定所包含的义务时,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定执行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所涉及的律师费用问题,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程度、执行标的物的价值规模以及律师本身的丰富经验与广泛知名度等等。一般而言,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可能包括固定收费或按照执行标的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若选择固定收费模式,其金额范围可能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而若是采用按比例计算的方法,则比例通常在5%-10%之间,但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仲裁机构裁定形成的有效文件,若一方未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定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此规定确保双方严格遵守仲裁决定,维护合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旦存在违约行为,受损方将获得法律支持,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这种机制旨在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二、仲裁过了15天没上诉如何办

我们必须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相关法规所规定,若仲裁裁决超过宽限期的十五天仍未提出异议的话,便不得再次发起诉讼。

在此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在劳动仲裁领域,当事人对于法定范畴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时,可以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算,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逾期仍未提出诉讼请求的,则视为认可其裁决,裁决正式生效。

正常情况下,仲裁裁决书会以在其结尾部分特别声明的方式,阐明此裁决并非最终裁决。

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该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仲裁过了15天对方不给钱有没有违约责任

当仲裁裁决发生效力之后,倘若对方未能按照裁决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付款义务,这往往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您作为权利人,完全可以依照该有效的仲裁裁决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强制进行执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此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必须承担因延迟履行而产生的债务利息以及可能出现的执行费用。在正式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前,您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仲裁裁决书、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财产等等,以此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维护和实现。

仲裁机构裁定形成的有效文件,若一方未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定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此规定确保双方严格遵守仲裁决定,维护合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旦存在违约行为,受损方将获得法律支持,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这种机制旨在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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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过了15天强制执行合法吗
根据现行法规,劳动仲裁判决书签署满二年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从仲裁裁定明确的最后履行日期开始计算,分期履约则以每阶段最后一个时间点倒推。无特别说明则从裁决公布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双方在权益义务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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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强制执行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仲裁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手续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执行。由于我国人民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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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过了15天强制执行合法吗
仲裁裁决逾期十五日后执行是否合法依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在劳动仲裁程序结束之后,当事人享有在连续两年的时间范围内申请强制执行的权益。这个期限是从仲裁裁决书明确限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截至日期开始算起;若仲裁裁决决定分次履行义务,则应将每次履行义务的最晚到期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倘若仲裁裁决对此并无特别说明,那么,自仲裁裁决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直至两年中止的时刻,均属于强制执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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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表弟他申请仲裁要工资,现在都过了好几天了,他想知道对于劳动仲裁过15天申请强制执行的有关内容,
[律师回复] 直接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至于这个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第三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仲裁请求:?1.2.3.4事实和理由:???此致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申请人:二○年?月?日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申请人应当是直接关系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劳动者本人已死亡,具备主张权利主体资格的遗嘱继承人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不全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参加仲裁。必要时需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应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致,联系地址、电话应当清楚无误。被申请人应当是具备《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样本中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3.如有第三人,应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请求应当明确可以计算金额的应当注明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争议事项及金额可分开列明。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的应特别注明。
(三)事实和理由应当简明扼要可以指导申请人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填写几大必备要素: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填写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工伤待遇争议填写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社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劳动报酬争议填写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较多时,可续加中页。
(四)书写要求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应由申请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签名,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韵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打印件均应用钢笔签名,修改处应注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标明副本数量申请人应按被诉人、第三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附件中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中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后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仲裁后能否强制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有了仲裁的裁定,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后(劳动仲裁裁定送达后15天内,当事人不向提出,劳动仲裁裁定即生效)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
因此,律师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向人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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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15天后就可以强制执行吗
如果劳动仲裁裁定文书生效了,对方没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裁定,我们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这时候能不能立刻就去申请强制执行,还得看裁定书是不是真的生效了,对方有没有去法院起诉。要是对方啥也没干,裁定书也生效了,那我们就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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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申请仲裁了,但是遇到了问题,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仲裁能强制执行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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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15天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权利人需要准备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身份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向被执行财产或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15天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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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主张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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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和另外一家公司在合同上有纠纷,但是数额还没有达到上法庭的程度,所以我们就申请了仲裁,现在仲裁结果都出来好久了,对方还没有执行,请问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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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即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不予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须知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
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二、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
  
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期限内提出?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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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
裁决书下来十五天是从裁决书下发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但是如果在计算的过程中,裁决书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可以顺延到节假日之后的第一天,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裁决书做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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