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分配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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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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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要是都快破产了,可得按规矩来清算分配财产,好把债务都给解决了。第一步,得把破产程序需要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了。然后,剩下的财产得按照一定顺序来还:先还员工的工资和保险,再还税,最后才还普通债权。这个过程得守法,得让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照顾。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分配财产

一、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分配财产

当企业面临破产之际,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债务问题,对其财产进行清算与分配通常需要依据以下关键原则及规范性的流程展开:首要的环节是,在优先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根据以下明确的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第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其次,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了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濒临破产时,为确保债务公平解决,需按规范流程清算分配财产。首要任务是清偿破产程序必要费用及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既定顺序清偿:先员工工资与保险,次税收,后普通债权。此过程遵循法定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处理。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企业濒临破产时,为确保债务公平解决,需按规范流程清算分配财产。首要任务是清偿破产程序必要费用及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既定顺序清偿:先员工工资与保险,次税收,后普通债权。此过程遵循法定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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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怎么分配
在破产清算时,财产分配有着明确的先后顺序。首先,要把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支付完。接下来,是按照以下顺序偿还:一、破产人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二、没交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和欠税;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够,就按照比例分配给同一顺序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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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从破产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律师回复] 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一、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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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要如何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从上述三个条款规定中,可以得出三个结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因此必然发生的问题是: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是否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在这一问题上,可能有以下三种答案。
一、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不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这一答案,由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破产案件的申请费,所以,可能发生因担保财产收取的相应的申请费由无担保财产清偿的不公平现象。此外,不仅是申请费,因担保财产发生的其他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也有可能出现由无担保财产清偿的不公平现象。
二、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这一答案,则可能发生担保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因没有剩余价值而使得担保财产权利人无法对担保财产优先清偿的不公平现象。
三、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先清偿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这一答案,因担保财产收取的相应的申请费由该担保财产清偿,与此同时,因担保财产发生的其他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也应由该担保财产清偿。
笔者赞同上述
第三种答案,即,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在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应当先清偿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因该担保财产发生的有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例如,因特定的担保财产管理、变价而发生的费用是直接的费用,因特定的担保财产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发生的共益债务是直接的债务;因管理人履行职务而发生的管理人的报酬,因无法划分到具体的财产上,所以是间接的。笔者认为,在担保财产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之前,因该担保财产直接发生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由该担保财产全部清偿;因担保财产间接发生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由酌情确定该担保财产应当清偿的比例。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怎么办
可将债权按比例分配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同时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怎么办
可将债权按比例分配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同时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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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债务人不配合怎么办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要是债务人不配合,那债权人可采取不少措施来应对,像是强制执行、查封财产、冻结账户啥的,好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还得加强法律监管,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让清算程序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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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共益债务包括哪些,破产财产的清偿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程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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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
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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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有限公司破产后财产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3、按照《企业破产法》所说,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是资不抵债,也就是说,一旦有企业破产,它的资产
首先会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
其次是发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然后是上交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破产债权,又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肯定是因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务,这样就会造成其债权人利益的损失,这明显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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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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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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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该如何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一个自然人会从出生到死亡,死亡后可以会涉及到继承等事宜 ,公司也一样从成立到终止,那么公司终止后财产如何分配呢,今天我们说下破产的财产分配的顺序。
我们最先要出的是破产的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才是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伤残补助与抚恤费用,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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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偿顺序指的是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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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分配是应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的分配是应该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的分配是如何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分配债权的原则
人民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破产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在分配债权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债权应当是确定的债权,在法律上具有请求权行使依据,数额也已被确认。
2、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3、被分配债权不应是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且债务人有一定的清偿能力。
4、债权分配时应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否在地域上相邻、是否关系比较密切、是否属于同行业等因素,判断债权分配后是否便于诉讼和强制执行、是否便于谈判、是否便于债权抵消、是否便于以物抵债、是否便于将债权再作转让等等情况,然后作出方便于债权人获得预期收益的债权分配;债权分配在价值上应基本与债权人债权比例相当,以贯彻破产财产公平分配的原则。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应该如何做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企业债务清偿应该如何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怎么做
一、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怎么做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怎么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另外,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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