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可以协商吗
针对肇事后是否存在协商可能,这取决于特定情形。假设被指控的肇事者在逃逸之后未引发现象严重的结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和对方都有资格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商议。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不论双方对于民事赔偿事宜是否达成共识,该肇事者都必须为其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负责,因为逃逸是一种极其严重且非法的行为,即使他们和对方在民事赔偿方面已达成共识,肇事者依然要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尚未达到刑法标准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逃逸人员实施二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可判处最长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针对肇事后协商的可能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肇事者逃逸后未造成严重后果,双方均有权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在此情境下,通过沟通与协商,或能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有效化解纠纷。
二、肇事逃逸可以分为什么类型
第一类是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驾驶车辆或者放弃所驾之车,逃离事故现场;
第二类是此类当事人自认为对事件不负有责任,选择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第三类是此类当事人存在酒驾或无证驾驶等嫌疑,即便报警之后也不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反而在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方才回来;
第四类是此类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进行报警并且无故离院;
第五类是在此种情况中,当事人把伤者送至医院之后,为伤者或其家人留下虚假的姓名、地点以及联络方式之后便离去;
第六类是此类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的藏匿行为;
第七类是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却有证据显示他们应该知道此种事情确实已发生;
第八类是当事人和对方经过协调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或者未经过协商就支付的赔偿金额显得明显不足,当事人并未留下真实的个人资料,却被证实有强行离开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肇事逃逸可不可以走保险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逸,将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相应的赔偿。这是因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的明确约定,交通肇事逃逸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若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往往会被视为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违背以及对诚实守信原则的背离。然而,如果能够证明逃逸并非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并且并未对事故责任的判定以及保险理赔所必需的条件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仍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但是,此类情形实属罕见,并且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撑。总而言之,交通肇事逃逸极有可能导致无法通过保险途径获得赔偿。
针对肇事后协商的可能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肇事者逃逸后未造成严重后果,双方均有权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在此情境下,通过沟通与协商,或能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有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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