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程序中,利息是否还应继续计息,这主要是依据特定的案情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而定。通常而言,若在借款协议中有明确的说明,即使在贷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或是诉讼发生之后,利息也需要继续计算,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执行。
然而,如果在协议中并无此类规定,或者规定得不够清晰明了,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做出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果借贷双方在协议中并未约定利息,那么当出借方提出要求支付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同样地,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利息的约定不够明确,出借方请求支付利息的话,人民法院也将不会予以支持。但是,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之外,如果借贷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够明确,出借方请求支付利息的话,人民法院将会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各项内容,同时参考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多种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利息是否继续计息取决于案情和双方协议。若借款协议明确约定诉讼后仍计算利息,则应遵循协议。通常,若协议有具体规定,即使债务未按时偿还或发生诉讼,利息也应继续计算。
二、民间借贷纠纷不还诉讼时效过期了怎么处理
依照目前的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将不再自动启动诉讼时效机制。
唯有当对方未对此事提出异议请求后,人民法院方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诉求予以支持。
同时,即使债务逾期时间较长,债权人仍有机会通过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诱使债务人作出还款承诺等方式,从而恢复其合法维权权利,包括重启诉讼流程等权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纠纷未到庭会怎么判
关于缺席审判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方经过正式传票的多次传唤之后,仍然未能遵守法律规定无充分理由拒绝出庭的,又或者是未经法庭允许而擅自离开庭审现场中途退席的话,那么法院将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缺席判决。这样的判决方式意味着被告方失去了直接在法庭上进行答辩、以及举证和质证等辩护权利的机会。因此,法院将根据原告方所提交的所有证据和陈述材料,来进行全面的审理工作,并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缺席判决对于被告方来说,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方在收到传票通知后,务必积极地参与到诉讼程序当中,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利息是否继续计息取决于案情和双方协议。若借款协议明确约定诉讼后仍计算利息,则应遵循协议。通常,若协议有具体规定,即使债务未按时偿还或发生诉讼,利息也应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