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取保候审并非唯有先经过刑拘才能进行。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交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文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允许其离开羁押场所的一种强制方式。
根据我国著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实施取保候审: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不仅限于刑拘后。它允许司法机构(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文书,以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避免羁押或暂离羁押场所。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规定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其核心内容便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针对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他们向司法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同时应当提交保证书,对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的行为作出郑重承诺,确保不会逃避调查、影响起诉与审判工作的进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有任何不当行为,司法部门有权没收保证金,同时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是实行监视居住乃至将其逮捕等进一步处置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这期间完全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他们之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应予以全额退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要求是什么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必要且有效的法律措施。对其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首先,犯罪嫌疑人均须满足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他刑罚的条件;其次,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可采用此方法;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最后,当事例的审理期限已到,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对于担保人,他们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与事例没有任何关联,并且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担保义务等。而保证金的金额则会根据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需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不仅限于刑拘后。它允许司法机构(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文书,以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避免羁押或暂离羁押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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