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私人债务通常由该方独立偿还,只要这些债务不是用于维持或提高夫妻共同生活及生计,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比如,一方瞒着配偶,偷偷借了一大笔钱,远超家庭日常开支,而且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视为个人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算

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算

在婚姻持续期间内,一方所背负之私人债务往往是其独立举借之债项,此种债务并未被用以维持或促进夫妇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计运作亦或是源于夫妇双方共同意志表达而产生。譬如,当一方未征得配偶的许可下,自行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庞大借款,而这些资金并未被运用至家庭共同生活中,此时,这笔债务便可视为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婚姻期间,一方所负的私人债务通常为其独立承担,未用于维持或提升夫妻共同生活及生计,也非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致。例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借取远超家庭日常开支的大额款项,且该款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

二、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去法律明确规定可予以分割的财富之外,其他情况下通常不允许进行财产分割:

首先是当一方采取了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利益的行为时,比如,非法藏匿、转移、出售、毁坏夫妻共有的财物,或捏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其次,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某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扶养责任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而另一配偶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判断上,必须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考虑。总的来说,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通常被认为是他们共同负责处理。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实现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开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那么它们通常会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借取的债务远超过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金额,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否则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除此之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协议并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时,任何一方在外面所欠下的债务,只要相对方知晓这个约定,就应该用他或她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在婚姻期间,一方所负的私人债务通常为其独立承担,未用于维持或提升夫妻共同生活及生计,也非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致。例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借取远超家庭日常开支的大额款项,且该款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算
一键咨询
  • 155****7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婚姻存续期的债务怎么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债务的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而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这些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因此,在处理债务问题时,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债务的承担是公平合理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怎么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常需要共同承担债务。不过,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属于个人的,或者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的范围,那么它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它仍然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跟前夫已于14年离婚,后被起诉追讨14年以前的债务,法院审判为夫妻共同债务,我负连带责任,16年归于我名下的唯一一套房子被法院拍卖清偿,案子终结。今年7月债权人以房子不足以偿还他的债务为由(此案本金48.5万,加审判期间罚款的利息,款项已达76万余元,房子清偿后尚有26万多没还,法院将案子结案),今年7月债权人向法院重新申请恢复执行还款,将我全部账号冻结,包括工资账号,唯一生活来源中断,我尚有一7岁小孩要独自抚养,请问我现在要如何做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债务一般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6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付债务等;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付其他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个人债务由欠债一方承担
夫妻双方约定债务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怎么算
婚姻期间,夫妻为满足家庭日常需要而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对于非日常所需的债务,原则上夫妻双方不需要共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些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明确表示。这种界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分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共同债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非共同债务的认定:
根据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该司法解释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进一步解释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同时明确列举了四种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第四种为兜底条款)。
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规定对司法实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其规则模型是:婚姻存续期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债怎么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债务用于家庭生活,例如日常消费、子女教育等,一般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债务用于个人赌博、奢侈消费等行为,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但是我们有债务。不知道要怎么分担,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分担呢?
[律师回复] 第24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正是这样的解释,会给当事人钻空子的机会,以离婚来规避债务,以伪造债务的方式来隐匿财产,使债权人利益难以实现。 本案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已离婚的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借贷者夫妻双方的婚姻情况并不记载在案,对夫妻双方关于偿还债务的约定更是无从知晓。 所以,在该起离婚纠纷中,我们可以得知根据上述规定,夫妻二人向银行的借贷债务,是甲和乙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或约定为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银行向乙所主张的债权,对于乙来说,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来偿还。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通常由个人独自承担。不过,要是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它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需求的债务,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该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方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方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修正)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婚姻存续期的债务可向男方追讨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共同生活需要的所负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
2.婚前负债但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夫妻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此外,一方为了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为没有使家庭受益的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生产经营所负债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案情介绍: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中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故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而本案中的判决书对该债务的处理也是按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生效判决书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产生的效力问题。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具有不可逆转性,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债权人不是诉讼主体,所以这一处理是在债权人不参与的情况下做出的,无疑是只对原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对债权人来说不具有对抗效力。一些法律学人称: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并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系越权代替债权人处分债权,从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对债权的处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债务能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是夫妻一方的合法权利,只要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处于相应的限制下(包括女方怀孕或者生育孩子一年内,男方不得提讼离婚;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六个月内无新的情况不得再次)都是可以提讼要求离婚的。但是要提醒两点:一,男方债务缠身并不必然构成夫妻离婚的条件。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除非双方在诉讼中都同意离婚,否则要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标准来看是否判决离婚。男方无论欠下多少债务,都不能直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二、男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你们离婚了,债权人还是可以你和你老公(这时候应该叫前夫了)要求你们共同连带责任来偿还上述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债务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