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谅解书减刑多少年以上
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书对量刑的确具有一定影响力,然而,具体减刑的幅度并未有明确而固定的准则。通常而言,获得谅解书往往被视为被告承认犯下罪行且表示诚挚悔过,以及积极赔偿损失的行为表现。对此,法官在进行量刑评估时,将会全面审查整件案件的各种相关情节后作出最终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如果被告能够积极地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了其理解与原谅,那么,在综合考虑诸如犯罪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以及被告是否真诚承认错误和悔恨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将基准刑降低至40%以下;若被告虽然积极赔偿,但是未能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则可将基准刑降低至30%以下;即便被告未能做出任何赔偿,只要能得到受害者的谅解,也可以将基准刑降低至20%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受害者谅解书对量刑有影响,减刑幅度不固定。谅解书体现被告认罪悔过与赔偿。法官综合考虑案情后判决。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积极赔偿并获谅解可减基准刑至多40%,仅赔偿未获谅解减至30%以下,未赔偿但获谅解可减至20%以下。
二、取得谅解书能减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得到被害人的理解有助于减轻惩罚程度,特别是在累犯的情况下,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判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次犯罪,即使是过失犯罪或不满18岁的人都需要从重判罚。
”累犯的期限是从假释期结束开始算起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取得谅解书后检察院怎么处理
收取被害人递交的谅解书后,检察机关一般会依照个体案情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倘若犯罪行为程度较轻且并未达到必须处以刑事惩罚的标准,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如果认为应予以刑事制裁,检察机构将会向审判法庭呈上公诉状,同时在公诉状和量刑建议中针对被告提出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请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书仅可视为一个酌情从轻处罚的因素,无法直接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处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都会全面兼顾分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严重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真诚悔过之意等多种关键要素。
受害者谅解书对量刑有影响,减刑幅度不固定。谅解书体现被告认罪悔过与赔偿。法官综合考虑案情后判决。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积极赔偿并获谅解可减基准刑至多40%,仅赔偿未获谅解减至30%以下,未赔偿但获谅解可减至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