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借款人另一方为担保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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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一方要去当贷款人,另外一方变成担保人,需要谨慎评估有关法律责任。一旦贷款过期还不上,贷款机构就有权利让借款人还钱。两口子都得深入了解自己的责任,保证借贷行为完全合法合规。
夫妻一方为借款人另一方为担保人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为借款人另一方为担保人怎么办

在夫妻中的一位作为贷款人,而另一位作为担保人的背景环境下,必须依据具体情景深度理解并审慎评估其法律责任。如果所借贷之款未按照约定日期完成偿还,贷款机构将具有权利督促贷款人即借款人尽快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

同时,该贷款机构还可以进一步要求担保人承担起担保的职责与义务。

然而,在婚姻关系的框架之内,这一情形可能会受到夫妻间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之间界限的潜在影响。如果夫妻之间就所担保之事项存在清晰明确的协议,则可以依据此协议进行相应的处置。反之,若无任何预先约定,并且该笔借款并未被用于支撑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当担保人履行了其对应的担保责任之后,他或她不能向没有直接参与担保行动的配偶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关系中,一方为贷款人,另一方为担保人时,应审慎评估法律责任。若贷款逾期未还,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双方需深度理解各自责任,确保借贷行为合法合规。

二、夫妻一方为家庭生活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据我国现行《民法典》所列明之条款,夫妻两人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于事项完成后予以追认的资产负债,及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以个体名义为维护家庭日用需求所承担的负债,均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因此可以明确,在婚姻关系合法持续期间,夫妻一方向旨在支援家庭日常生活的借款,同样归类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卖房屋怎么处理

鉴于此种情形,首先应当明晰该处房产究竟归属何方所有,如若为夫妇双方共有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拍卖的过程中便需要切实保护未成为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房产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其合理的市场价值。待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执行所需的各项费用、债务等相关款项之后,倘若尚有余款,则应当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将属于未成为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的那部分份额予以归还。在此期间,未成为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可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为了确保异议能够得到有效支持,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处房产实属夫妇双方共有财产,并且明确自身所占有的具体份额。与此同时,执行法院也会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得失,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在夫妻关系中,一方为贷款人,另一方为担保人时,应审慎评估法律责任。若贷款逾期未还,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双方需深度理解各自责任,确保借贷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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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的债另一方未签字,只要另一方没有追认,而且属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视为是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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