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减刑的有哪些人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人员不能享有减刑的权益: -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犯。 -判处拘役或不满三年有期徒刑且被实行缓刑者。
不得减刑的有哪些人

一、不得减刑的有哪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类人群在特定状况下将不得享有减刑权益:

首先,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在这一阶段内若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情节恶劣且经查证无误的,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并执行死刑

其次,对于此类犯罪者,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再次犯罪却未执行死刑,那么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需复始计算,相关细节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后,根据贪污数额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依据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际,对其实施终身监禁,且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减刑和假释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人群不得享有减刑权益: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犯;以及判处拘役或不满三年有期徒刑且被实行缓刑者。

二、不得减刑的几种情形,法律有哪些规定

不得减刑之情事如下:

首先,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而言,法院可依据其罪行情节与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判定对其施加限制减刑的惩罚。

其次,对于那些因为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他们将受到来自法律的严格限制,不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他在此期间并未实施任何故意犯罪行为,那么两年的执行期限结束之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但若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则在两年的执行期限结束之后,可予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然而,倘若再次实施故意犯罪,且情节尤为严重恶劣者,应提呈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批准,然后执行死刑;

而对于那些事实上已犯下故意犯罪行为却仍未执行死刑的嫌疑人来说,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将会得到重新计算,并且相关结果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备案。

至于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同样可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决定对其施加重负的限制减刑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不得减刑的七种情形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定,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在如下这七种情况下所涉之人通常是无法获得减刑机会的。第一,累犯:这里我们需要理解为那些因故意犯罪而招致有期徒刑或更高刑罚,并且当其刑满释放或者得到赦免之后,仅仅在度过五年内再次实施了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的人。第二,对于那些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严重罪行而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他们也将失去减刑的资格。第三,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违反了监狱的规章制度,甚至公然对抗改造工作,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同样无法获得减刑的机会。第四,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来说,他们也是无法获得减刑的。第五,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并请求减刑,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第六,如果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公然对抗改造工作,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话,他们仍然无法获得减刑的机会。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例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在此,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关于减刑的判断和适用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人群不得享有减刑权益: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犯;以及判处拘役或不满三年有期徒刑且被实行缓刑者。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得减刑的有哪些人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不得减刑假释的有哪些人
不得减刑的条件包括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判刑的人,不得假释条件包括判处终身监禁等,若是依旧不知道不得减刑假释的有哪些人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不得减刑的对像有哪些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严重,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此外,对于累犯以及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厉性,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今天看新闻上说法院对死缓判决可限制减刑,本人对这些东西不太了解,所以问一下限制减刑是否不得减刑?要如何理解?
[律师回复] 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第50条做出了如下修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其中第一款的规定,表明死刑缓期执行可以获得减刑的情形,是一般情况;第二款的规定旨在说明,在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的情形下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严格适用第一款减刑的规定。限制的程度应当由法官自由裁量。个人认为不应当理解为不适用减刑,只是实现的条件可能要更苛刻一些,减刑的时间会更长。但不排除实践中有可能法官不适用减刑的情况。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就是对限制减刑是否不得减刑及该如何理解问题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得减刑的有哪些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若在缓刑期内再犯严重新罪,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将被执行死刑,且不得减刑。要是没执行死刑,缓刑期将重新计算,还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备。这是《刑法》中关于不可减刑情况的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判2年后,怎样才能得到减刑?怎么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服刑人员获得专利,一般可以得到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服刑人员获得专利,一般可以得到减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服刑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可以得到减刑等奖励。因为如果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算是立功表现(按专利产生的效益、贡献大小可获得如重大立功,立功,或者嘉奖、表扬等),有立功表现就可以作为减刑的必要条件、减刑幅度计算的依据,但不是充分条件,为此申请专利是可以得到减刑的。下面是法和刑法的相应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些罪犯不得减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定囚犯减刑受到限制。死缓犯如果故意犯重罪且证据确凿,将不得减刑;无期徒刑犯虽然可以通过重大立功获得减刑,但如果拒绝劳动、消极怠工且教育不改,也将被排除在外。这些规定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判十五年母亲得癌症可以获得减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母亲得癌症不是减刑的情形,不能减刑。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犯罪不得减刑
关于特定罪犯犯罪情节严重不得减刑的规定: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者,其死刑执行或缓期将重新计算。2.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犯罪等罪犯,法院可限制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不得减刑的有哪些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