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几种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本文将介绍七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具体内容,请关注下文。
刑事拘留的几种情况

一、刑事拘留的几种情况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而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本文将列举出常见的涉及刑事拘留的七种具体情境:

1.正处于预备阶段或实行犯罪过程之中,抑或是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察觉到的;

2.被害人或目击者当面指控其为罪犯的;

3.在其身旁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串供可能性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对涉嫌犯罪者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本文将介绍七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实施犯罪时被发现的、被受害者或目击者指认为犯罪者、现场发现犯罪证据等。详细内容,请关注下文。

二、刑事拘留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规定了刑事拘留申请延期的情形:

首先,如果遇到特别复杂或者特殊的局势,需要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便可在原有三天的基础之上再延长最多四天;

其次,对于那些流窜作案、累犯次数多或与他人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同样需要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同意,此时他们的提请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则可在原有的基础之上最长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延长30天的条件有几个

刑事诉讼实践中,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下,符合条件刑事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首先,当涉案情形相对复杂,涉及大量的供证材料或者情节尚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清楚的时候;其次,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定;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或流窜作案等特殊情况。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延长拘留期限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与条件,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对涉嫌犯罪者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本文将介绍七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实施犯罪时被发现的、被受害者或目击者指认为犯罪者、现场发现犯罪证据等。详细内容,请关注下文。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的几种情况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7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拘留有几种情况
以下是关于刑事拘留适用情形的相关内容: 刑事拘留的适用情形包括:正在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发现的;有证据表明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有自杀、逃跑、毁灭证据等危险的;犯罪嫌疑人不如实交代真实身份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较大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后有几种情况
在刑事拘留中,常见的情况是:如果证据不充分,就会被释放;如果需要逮捕,就会在拘留期满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对于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延期至 30 天;检察院会在 7 天内决定是否批捕,不批捕就会释放并通报;对于符合取保或监视条件的人,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个朋友打架闹事被警方拘留调查了,本来打算去保释他的,去到之后才知道转拘留了,什么是转拘留,什么情况下会出现看守转拘留这种情况呢?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后者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法律制裁防止违法行为的再犯,拘留期限届满,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即告终结。而刑事拘留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它并非法律制裁,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自由,以保证日后法院审理案件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一般要被提起刑事诉讼。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第
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第
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第
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以上是对转拘留这个问题的解答。
刑事拘留后,哪种情况下,会被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中可能:
一、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二、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
四、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九条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37天有几种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1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人员,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37天。流窜作案是指跨越不同地区持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作案是指实施了3次以上相同类型的案件,团伙作案则是指两人及以上共同犯罪。在这37天内,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以决定是否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最近在了解这方面就是,如果留置不够治安拘留处罚这有可能吗?因为留置和拘留应该都有时间规定的吧
[律师回复]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如果留置时间不够治安拘留处罚是有可能的。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刑事传唤是十二个小时,行政传唤是八个小时。
法律依据:
1、《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2、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释放有几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应审讯,如无拘留必要立即释放,确保合法权利。释放时须出具证明文件,以防违法拘留及非法拘禁,保障被拘留人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果一个人被行政拘留,但是期限还没有到就被提前解除了,那么这种提前解除行政拘留可能吗?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释放有几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应审讯,如无拘留必要立即释放,确保合法权利。释放时须出具证明文件,以防违法拘留及非法拘禁,保障被拘留人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的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