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时,我们将以多因素作为考量,进行综合性评估。
首先要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社会潜在威胁的程度,将此作为分值最高的参考因素。
其次,需要全面分析相关案件的情节、性质与严重程度;
再次,预测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作为分值次高的参考因素;后续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家财产状况做详细调查,并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总而言之,保证金数额的上限定为一万元人民币,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才能最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保证金考量多因素:社会威胁度、案情性质与严重程度、预估刑罚、经济状况及地区发展水平。上限万元,具体数额综合地区经济、个人财产、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刑罚预测等确定。
二、刑事拘留一般期限多长时间
关于刑事拘留之期限,通常较为短暂,为期最低自第三日起执行,最长期限可达三十七天;
然而,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构提交批准逮捕申请后,检察机构应于七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倘若顺利获得批准,则公安部门将有权继续进行相关侦查工作,留有长达两个月的调查时间;
针对流窜犯罪、反复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性质严重的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强调,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的手段,而是公安及检察机构在处理直接受理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人身自由权利剥夺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可以马上见律师吗
在涉嫌刑事犯罪并于拘留阶段受理此案的当事人,享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并且律师有权与此等人进行接触和交流。然而,这项权利并无法立即行使,因为需经历一系列必要的程序才能得以实现。总的来说,当律师受当事人之托,将有责任向负责调查这起事例的机构发出会面申请,此时,该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48个小时之内作出相应的安排。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会面时间被推迟的现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恐怖活动等严重罪行的事例,在事例的调查过程中,辩护律师若要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必须事先获得负责调查的机构的批准。但是,如果事例并不涉及这些特殊情况,那么律师的会面申请应该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安排。
取保候审保证金考量多因素:社会威胁度、案情性质与严重程度、预估刑罚、经济状况及地区发展水平。上限万元,具体数额综合地区经济、个人财产、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刑罚预测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