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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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未偿借款的处理要根据借款性质和双方争议来决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通常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分担比例,或者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法庭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借款用途以及对借款的贡献等因素来做出裁决。
两个人离婚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一、两个人离婚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当面临离婚判决之际,针对仍在偿还中的借款,其处置方式往往需要依据借款属性以及双方之间的争议解决程度来进行判断与选择。若为夫妻共同负债,根据常理推测,双方均需负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商讨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还款份额,亦或是由一方完全承担还款责任,而令另一方因之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双方协商不果,法庭将会按照实际情形作出裁决。例如,他们可能会结合双方的经济实力、借款的具体使用目的及借贷过程中各方所付出的努力等诸多因素来考量并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未偿借款处理需依借款性质及双方争议。共同债务下,双方原则上共担还款。可协商分担或一方全担,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协商不成,法庭将综合经济实力、借款用途及贡献等因素裁决。

二、两个人离婚有一方不离婚如何处理

在两种情况下若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主张结束这段婚姻关系的另外一方有权借助法律的途径,申请诉讼离婚以此实现婚姻关系的合法终结。

当法院接收到该类离婚案件的诉讼请求之后,便会对其作出调解工作。

如经调解无果,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已无可挽回并确已破灭的事实清晰可见时,通常会将批准离婚的诉讼请求作为裁决结果。

然而,倘若经过细致深入的审理工作得出结论,认为其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尚未完全破裂,仍具备潜在的修复可能性,那么,法院将很少会同意赋予其离婚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两个人离婚孩子3岁怎么判

在处理婚姻关系破裂过程中的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律往往会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做出裁决。针对三周岁以下年龄段的幼儿,相关司法机构通常会全面衡量下列各项因素,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及抚养资源、家庭环境以及子女个人意愿等等。一般而言,法院更加倾向于维护孩子的日常生活稳定性及其健康成长环境。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就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哪位家长拥有子女的抚养权,同时赋予另一个监护人承担相应抚养费用的义务。在某些特殊情形中,比如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差无几,法院亦有可能采纳轮流抚养的方案。值得强调的是,法院在作出任何决定时,始终将儿童权益置于首位并作为首要考虑因素。

离婚时,未偿借款处理需依借款性质及双方争议。共同债务下,双方原则上共担还款。可协商分担或一方全担,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协商不成,法庭将综合经济实力、借款用途及贡献等因素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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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购买的房屋,所付房款占总房价的比例不必然是购房者所有权的比例,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不构成共有关系。我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正因为如此,如果房屋的价款尚未付清,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在离婚的当事人,如果对此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必然侵害财产所有权人的利益,显然是不可取的。
对没有取得所有权或者所有权不完全房屋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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