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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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和留置都是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情况和性质有所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是为了调查紧急犯罪情况或防止嫌疑人逃避调查。留置则是监察机关对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案件中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调查手段,适用于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情况。
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实行直接从受案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所接受的案件,为应对法律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对正在实施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现行人员或涉案者采取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之独特形式的法令性强制方式。

至于留置手段,则特指监察机关审理严重职务违法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时所采用的一种调查措施。当被调查者涉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或者职务犯罪之时,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其证据,然而仍然存在着关于案件关键问题的深入调查需求,且该调查涉及到案件情节重大、错综复杂,可能导致被调查者逃脱、自杀或者串供虚构、隐藏、销毁证据危害结果,只要经过监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便可将相关当事人留置于特定地点进行留置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院针对紧急犯罪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留置则是监察机关针对严重职务违法及犯罪案件,对掌握部分证据但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被调查人,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在特定地点进行的强制性调查手段。

二、什么是刑事申诉案件

1、所谓刑事申诉,即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对已公开审判的案件过程存有异议,进而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启动申诉程序的行为。

2、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赋予了当事人或者代理方针对具有约束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的权力,作为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接受刑事申诉的条件,申诉人必须在被告被判处的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递交申请,逾期则视为无效申诉。

《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出两年提出的申诉需符合法定条件方可受理。对期外申诉,一般不予受理,受理属于特例,受理机关应考查其申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三、什么是刑事拘留15天的

刑事拘留系一项强制性司法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决策,适用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现行犯及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长达十五日,意味着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以调查案情并守候可能的审判时间。在这个法定期内,公安机关将会开展全面且深入的事件侦破工作,搜集各种有利于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十五天并非固定不变的期限,若事件情况复杂、侦查难度较大,则可能需要延长拘留期限。被刑事拘留者通常正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尚未被正式判定有罪。然而,实施刑事拘留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例如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等特定情形。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的区别,前者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院针对紧急犯罪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留置则是监察机关针对严重职务违法及犯罪案件,对掌握部分证据但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被调查人,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在特定地点进行的强制性调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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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留置通知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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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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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留置通知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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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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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 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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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和刑事拘留一样吗?
刑拘和刑事拘留是一样的,刑拘是刑事拘留的简称。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决定,但是最终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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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通知和留置通知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留置通知和拘留的区别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措施是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 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期限。
刑事拘留与留置通知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留置通知和拘留的区别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措施是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 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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