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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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和留置都是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情况和性质有所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是为了调查紧急犯罪情况或防止嫌疑人逃避调查。留置则是监察机关对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案件中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调查手段,适用于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情况。
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和留置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实行直接从受案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所接受的案件,为应对法律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对正在实施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现行人员或涉案者采取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之独特形式的法令性强制方式。

至于留置手段,则特指监察机关审理严重职务违法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时所采用的一种调查措施。当被调查者涉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或者职务犯罪之时,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其证据,然而仍然存在着关于案件关键问题的深入调查需求,且该调查涉及到案件情节重大、错综复杂,可能导致被调查者逃脱、自杀或者串供虚构、隐藏、销毁证据危害结果,只要经过监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便可将相关当事人留置于特定地点进行留置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院针对紧急犯罪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留置则是监察机关针对严重职务违法及犯罪案件,对掌握部分证据但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被调查人,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在特定地点进行的强制性调查手段。

二、什么是刑事申诉案件

1、所谓刑事申诉,即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对已公开审判的案件过程存有异议,进而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启动申诉程序的行为。

2、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赋予了当事人或者代理方针对具有约束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的权力,作为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接受刑事申诉的条件,申诉人必须在被告被判处的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递交申请,逾期则视为无效申诉。

《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出两年提出的申诉需符合法定条件方可受理。对期外申诉,一般不予受理,受理属于特例,受理机关应考查其申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三、什么是刑事拘留15天的

刑事拘留系一项强制性司法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决策,适用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现行犯及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长达十五日,意味着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以调查案情并守候可能的审判时间。在这个法定期内,公安机关将会开展全面且深入的事件侦破工作,搜集各种有利于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十五天并非固定不变的期限,若事件情况复杂、侦查难度较大,则可能需要延长拘留期限。被刑事拘留者通常正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尚未被正式判定有罪。然而,实施刑事拘留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例如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等特定情形。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的区别,前者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院针对紧急犯罪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暂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留置则是监察机关针对严重职务违法及犯罪案件,对掌握部分证据但案情重大复杂、有逃避调查风险的被调查人,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在特定地点进行的强制性调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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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通知和拘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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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留置通知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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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非常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和罚款处罚又不同于常见的情况,刑事拘留是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的时候,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分子所采用的一种临时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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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通知和留置通知的区别,留置通知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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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通知与拘留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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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通知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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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诉保障性的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法律的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诉法的规定而采取的。行政拘留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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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是怎么样的,应该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怎么回事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那么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七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予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拘留。 二、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的情形 如果当事人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先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有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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