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行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间可被视为等效地抵充了行政拘留时期。假设,某人由于某一行为先遭到了刑事拘留,然后又被判处了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在此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时长是完全有理由直接抵充行政拘留的时间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性质和层次的法律制裁手段,前者属于刑事司法范畴,后者则属于行政法领域。每一天的刑事拘留都应该相当于一天的行政拘留,这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可抵充行政拘留。若某人因同一行为先被刑事拘留,后又受行政拘留,其刑事拘留时间应合理抵扣行政拘留期。但需注意,两者分属刑事司法和行政法,法律性质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日相当于行政拘留一日。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取保候
满足相应规定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现行法律限定了以下三大类情况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对于可能判决管制处理、拘役刑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之情节的案件,有资格获取取保候审。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患重疾难以生活自理、孕妇或是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在确保其执行强制措施时不会引发较大社会危害的情况下,方可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最后,在羁押措施即将期满而案件仍未办理完结之际,司法机关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取保候审。
在此情形下,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缴纳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就要请律师吗
刑事拘留是指人民警察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侦办直接受理的刑事事例过程中,针对刚刚发生的非法行为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实施的暂时性剥夺短期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这需依照多重因素进行权衡与抉择。通常而言,若条件允许,我们建议嫌疑人寻求律师援助。律师能够迅速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协助,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举例来说,律师可向负责侦查的机构了解嫌疑人被指控的具体罪行以及相关事例信息,并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等维权行动。此外,律师还能在侦查阶段代表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例情况错综复杂或者嫌疑人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时,律师的专业介入将有助于更有效地维护他们的权益,同时也为接下来的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可抵充行政拘留。若某人因同一行为先被刑事拘留,后又受行政拘留,其刑事拘留时间应合理抵扣行政拘留期。但需注意,两者分属刑事司法和行政法,法律性质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日相当于行政拘留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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