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一般不得获得刑事惩罚的轻减优惠。所谓累犯,即是那些因故意犯罪已获判处一定量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法定期间之内再度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群体。关于累犯的裁处,必须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加重其惩治力度,同时也严禁对其适用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之所以作出如此严苛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于累犯现象深刻反映出犯罪分子具有较大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及较高的再犯罪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刑事制裁环节,采取更加严峻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不享受刑事惩罚轻减。累犯指故意犯罪获刑后,法定期限内再故意犯罪者。对累犯的裁处,应严格遵循刑法,加大惩治力度,并禁止缓刑和假释。此举因累犯显示高人身威胁及再犯罪风险,故需采取更严峻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累犯情况,确实有可能获得减刑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摆脱对其行为的惩罚。
此外,累犯并不享有缓刑的资格,他们必须依法承担实际判决规定的刑期。
一般认为,累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前后两起犯罪的主观状态均须为故意犯罪;
其次,两次所受处罚的程度必须达到有期徒刑以上;
最后,后次犯罪必须在此前累计刑罚执行终了或者赦免期满后满五年之内进行。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累犯可以减轻处罚吗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累犯通常不享有减轻处罚的权利。具体而言,累犯乃是应当受到加重惩处的法定情节。累犯可以区分为普通累犯与特殊累犯两大类型。普通累犯则是针对那些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经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进行认定的。而特殊累犯则主要针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罪犯,无论是刑罚执行期间还是赦免之后,只要在任何时间内再度实施上述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将被视为特殊累犯。鉴于累犯所表现出的巨大人身风险性以及深刻的主观恶性,因此,法律在对其进行处罚时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并不给予减轻处罚的机会。
累犯不享受刑事惩罚轻减。累犯指故意犯罪获刑后,法定期限内再故意犯罪者。对累犯的裁处,应严格遵循刑法,加大惩治力度,并禁止缓刑和假释。此举因累犯显示高人身威胁及再犯罪风险,故需采取更严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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