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还会调查吗
在遭遇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仍然需要承受进一步的调查流程。所谓的刑事拘留,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手处理具体案件并展开侦查工作的过程中,当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之时,针对那些已经触及法律底线或者被认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采用的临时性手段来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在此期间内,负责侦查的相关机构将持续搜集各类证据,以便更为准确地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正构成了犯罪行为,同时也为了评估其罪行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触犯法律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员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措施。期间,侦查机构将持续搜集证据,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及严重程度。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可以多少天
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其具体实施流程如下所述:
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提请检察院批捕时(此种情形需在拘留之后的3个自然日内完成),由死者或现场目击者亲自指认其与犯罪具有直接关系、且在犯罪发生后试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甚至有毁坏、伪造证据以及串通证言的可能性的;
以及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未能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或者指控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都可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是对上述人员的惩罚或制裁手段,而仅仅是监管和限制其自由活动的临时性措施之一。
而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审判规定,一旦被拘留人员被最终批准逮捕,那么将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进行审判。
此外,如果后来证明被拘留者并没有违法行为,被开释后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能处理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事件的相关事宜往往依然由公安部门全权担当起主导及调查工作。刑事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在调查推理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手段,以控制和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可疑分子的个人行动自由为主要目的。在这一短暂的时间段内,公安部门将会持续地进行各项收集证据以及探究事件事实的工作。若公安机关最终认定该名犯罪嫌疑人存在罪行且其证据确凿充分,则公安局将会随即将事件转交给检察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审查与公诉处置。然而,倘若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发现并无必要对该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责,那么他们便有权利撤销此案。总的来说,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事件未来的走向与发展取决于各个具体事件的状况以及公安部门的深入研究与专业判断。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触犯法律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员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措施。期间,侦查机构将持续搜集证据,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及严重程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