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股东按比例承担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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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债务分担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股东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要是股东滥用独立地位或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还坑了债权人,那股东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有股东故意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权利,逃避债务,结果坑惨了公司的债权人。这种情况下,这些股东就得负起连带责任,把公司的债务也给还了。
公司债务股东按比例承担吗

一、公司债务股东按比例承担吗

对于公司所背负之债务,股东是否需按照比例进行分担,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因素。通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例如,当股东滥用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此来规避债务,并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时,他们就有义务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分担,股东责任视情况而定。一般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滥用独立地位或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致债权人损失时,需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当股东滥用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此来规避债务,并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时,他们就有义务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所负担的债务并不因纳入了公司的投资者而需要他们承担相关责任。

我们应该明确知晓,公司需要以自身所有的资产作为基础,对其法定债务进行全盘负责,然而投资人只需按照未完成的出资额度来负起对应的赔偿义务即可。

但是如果咱们提到的投资人并没有完成应有的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就需要在未缴纳本金及利息的范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对于那些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来说,如果他们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存在着独立性,那么他们也将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通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仅需根据他们认缴的资金额度对公司的负债负责;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则需要依照他们购买的股票数量为范围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能会被强制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举例而言,当股东出现出资不足、抽离资本金或者滥用公司的法人身份以及他们作为股东享有的有限责任,从而伤害到公司的债权人权益之时。如果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那么对于那些尚未完全承担出资义务或者完全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管理人将有权要求这些股东按照他们认缴的出资额全部缴纳他们应尽的义务,而且这个决定是毋庸置疑的,不受任何出资期限的限制。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公司的债务都应该由股东来承担,而是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公司债务分担,股东责任视情况而定。一般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滥用独立地位或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致债权人损失时,需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当股东滥用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此来规避债务,并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时,他们就有义务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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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出资比例如何查阅
进入公司驻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综合信息查询服务》市场主体信息查询》点后面更多》 输入公司名字全称 或 注册号 的可以查询。或者到公司驻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凭个人身份证或者单位介绍信也可以查询。
二、股东的权利
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道防线:重大事项表决权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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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意味着只要持有1/3以上表决权,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发生的对小股东权益的任意践踏。当然,在公司成立时如约定重大事项表决须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决权通过的话,则对持股比例低的小股东更加有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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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或小股东本身也同意增资时,依法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按比例增资可以有效地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的情况发生,使增资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与增资前保持一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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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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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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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出资比例如何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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