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阶段可以办取保吗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有权提出担保申请以获得释放等待审判。在这个阶段,若犯罪嫌疑人身陷困境但同时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属刑法范围的罪名;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罚,但在实现取保候审的条件下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如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经由取保候审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当诉讼程序耗时过长,导致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考虑通过取保候审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可申请担保以获得释放等待审判。若嫌疑人符合特定条件,如可能被判轻刑或独立适用附属刑法,或虽面临重罚但取保后不威胁社会安全,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此外,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以及诉讼程序过长导致羁押期限将满的情况,也可采取取保候审,以减少社会风险。
二、被刑事拘留是不是严重
对于刑事拘留是否具有严重程度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对当事人被拘留的原因以及其行为的本质属性进行深度剖析与解读。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刑事拘留实质上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使用的强制手段,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当出现人员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时,便有权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予以控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刑事责任的最终承担形式。
此外,由于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因此,仅凭被拘留这一事实本身,无法准确地评估行为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怎么约见
在刑事拘留的特殊阶段,律师如需会见被拘留者,其流程通常如下:首先,该名律师必须携带着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所签署的委托合同或者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正式授权的法律援助公函,前往负责此案的侦查机关提出正式的会面请求。在接下来的环节上,侦查机关将有责任在最短48个小时之内作出回应并妥善地安排会见事宜。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与恐怖活动犯罪的事件而言,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处于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得到侦查机关的明确许可方可进行。在实际的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传递任何违禁物品,同时也不能违反任何会见纪律。在这个重要的时刻,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的机会,深入了解事件的相关情况,并为被拘留者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可申请担保以获得释放等待审判。若嫌疑人符合特定条件,如可能被判轻刑或独立适用附属刑法,或虽面临重罚但取保后不威胁社会安全,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此外,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以及诉讼程序过长导致羁押期限将满的情况,也可采取取保候审,以减少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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