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未满十四岁之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死亡这一情况时,原则上,这些未成年人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定,未满十四岁者被界定为在刑事责任能力方面完全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范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非意味着此类行为将不受任何约束和惩罚。即使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但针对那些已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少年儿童,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之上,政府相关部门亦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感化教养及其他强制监管措施,以期强化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与行为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我国刑法规定此年龄段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家长或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政府也可采取感化教养等监管措施,引导未成年人改正行为。
二、未满14周岁故意伤人怎么判
1、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准则,已年满十六周岁的任何人均须对其所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
2、在法定年龄区间(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活动涉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倘若致人重伤,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使受害者死亡或采用极其残忍手段使对方重伤并留下严重身体残疾,刑罚将升格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3、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到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只要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触犯了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并且致人死亡或者以极端残忍方式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残废后果,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并追诉的,这些孩子亦须担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未满14周岁犯滋事怎么判
鉴于未满十四周岁者实施滋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需要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不满十四周岁属于我国法律上所认可的未成年人,他们在这个年纪段内,并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的行为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或处理。针对这类情况,我们通常会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适当的管教;如果情形严重,政府也可能会决定将其送往相关机构进行集中管教与培养。与此同时,如果这些未成年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作为法定监护人,他们也不可避免地要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到他们的行为性质、所带来的危害及影响以及未成年人身处的成长环境等等因素,以便选择最为恰当、有效的教育干预方式和矫治策略,以此来推动未成年人健康茁壮地成长,并且持续地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我国刑法规定此年龄段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家长或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政府也可采取感化教养等监管措施,引导未成年人改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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