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在家等审判吗
取保候审并非仅仅意味着被告只需在家中静待审判。实际上,这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在等待审判的过程中,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关汇报;当然,在接到传讯时还须立即出庭,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与诉讼顺利进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司法机关仍将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并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等必要环节,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亦有可能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不仅是被告在家等待审判,而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获准取保候审者,在审判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及时报告住址或工作变动,且在接到传讯时必须出庭。此外,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会继续侦查和审查案件,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需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几次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方面,现行法律并无具体明文规定进行约束。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审理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那些既未遭受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罪行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相关司法机构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还须附上一份承诺书,保证会随时接受传讯,不会擅自离开。
同时,相关机构也将暂时解除对他们的关押以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基于以下特定情况下,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若嫌疑犯可能会被判予管制、拘役或者会独立使用附加刑法者;
其次,如果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然而采用取保候审并不足以产生社会危害者;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婴儿妇女,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非让其遭受拘禁;
最后,当羁押期即将届满,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者。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保证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再度触犯新罪行,且保证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其保证义务时,应对该保证人施加罚款处罚;倘若此种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证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从而导致被取保候审人员再次违反规定,触犯新罪行。若保证人蓄意协助被取保候审人员规避监管措施,并实施新的犯罪活动,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量保证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若仅为一般的疏忽大意,可能主要采取罚款手段进行惩戒;然而,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必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取保候审不仅是被告在家等待审判,而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获准取保候审者,在审判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及时报告住址或工作变动,且在接到传讯时必须出庭。此外,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会继续侦查和审查案件,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需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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