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会无罪吗
在此需明确指出,被批准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其最后会被裁决为无罪。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对被告人采取的刑事法律强制性措施来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顺畅施行,它并未涉及到对事件本质性质的界定或判断。在某些特殊的场合中,即便被告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在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之后,倘若证据确凿且充足,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被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
然而,如果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那么他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等同于无罪判决,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涉及犯罪性质的判断。即便取保,被告仍可能因确凿证据被判有罪。反之,如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也可能判定无罪。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要判实刑
当事人在经历取保候审程序之后,是否会有被判处实体刑法的风险,这取决于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审判机关在审理过程中的全面考量和评估。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保障自身权益而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本人能够遵循指定的程序且按时随地出庭,避免遭到拘役或暂时解除相应拘禁状态的强制性措施,并不直接影响最终判决中实体刑法的执行与否。
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取保候审制度,不应将其误认为是法庭可能判处实体刑法的信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取得谅解书怎么处理好
成功获得取保候审之后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动态变化。首先,获得谅解书在未来事例的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导致判刑方面产生有利的转变。在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应当尽快将所得的谅解书递交至主办该案的有关机构例如公安部门、检察署或者法院,并且详细地向他们阐明事例的具体情况。这样做有助于充分展现出罪犯自我承责的诚恳态度以及参加事例调查的热情参与。此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全力配合事例的深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获得谅解书并不代表事例必定会得到从轻发落的判决,但是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全面考虑事例的所有细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诸多因素。然而,总的来说,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不等同于无罪判决,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涉及犯罪性质的判断。即便取保,被告仍可能因确凿证据被判有罪。反之,如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也可能判定无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