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罪共犯所需承担的责任,并非必须要求他们分得非法所得。对于贪污罪的共犯来说,其身份认定并不以是否确实分享了赃款赃物作为必要条件。在贪污犯罪案件中,只要所有参与者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意图,并且共同实施了贪污行为,那么他们便构成了贪污罪的共犯。即便在这些共犯之中,有些人并未直接获取到赃款赃物,这也不会对他们作为共犯的身份产生任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共犯的责任不取决于是否分得非法所得。共犯的身份认定不要求实际分享赃款赃物。在贪污案件中,只要参与者有共同犯罪意图并实施贪污行为,即便未直接获取赃款,仍构成共犯。即使某些共犯未获得非法利益,其共犯身份也不会改变。
二、贪污罪共犯如何判刑
关于对贪污罪共犯所采取的定罪量刑原则,我们可以明确地说,这取决于行为者的犯罪情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依据相应的标准来确定刑罚的轻重程度。
例如,若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情况,法庭将会判处行为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如果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情况,法庭则可能会判处行为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法庭则有可能会判处行为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当然,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进行的判断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三、贪污罪共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贪污罪”这一罪名而言,共同实施此行为所涉及的量刑标准极为复杂,需要全面考虑多项相关因素。
在共同犯罪事例中,具有主导性影响的一方被称为主犯,而仅仅起到补充或配合作用者则被视为从犯。
相较于主犯,从犯应受到更为宽大的处理,包括减轻、免除处罚甚至是完全豁免。
具体来说,贪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较为特殊的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若贪污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至于贪污金额无比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巨大的损失,那么罪犯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各共犯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以及贪污金额的多少、是否积极主动退还赃款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断与裁决。
贪污罪共犯的责任不取决于是否分得非法所得。共犯的身份认定不要求实际分享赃款赃物。在贪污案件中,只要参与者有共同犯罪意图并实施贪污行为,即便未直接获取赃款,仍构成共犯。即使某些共犯未获得非法利益,其共犯身份也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