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后就没事了吗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个人完全摆脱了困境。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解除方式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异。例如,若案件已历经侦查、审查起诉等诸多环节且经最终裁定认定当事人并未构成犯罪或其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那么的确可以视为个人得以顺利度过这一关口。
然而,倘若该案尚处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因取保候审期限已到或案件实际状况发生变化而被解除,那么,案件仍需遵循法律程序继续推进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完全摆脱困境。它是我国刑诉法中的非羁押措施,解除原因多样。若案件最终裁定当事人无犯罪或情节轻微,可视为顺利过关。但若案件还在侦查或审查起诉中,解除后仍需依法继续处理。
二、解除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撤销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一切平安无事。
取保候审解除,意味着立案的公安机构或检察院未能获取充足的证据证实嫌疑人存在涉案行为。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案件已告终结。
将来如若有新的证据明朗化,仍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并施以惩罚。
撤销取保候审之意便是不再继续采用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手段,无需遵循自取保候审期间起的法定责任,缴交的保证金将会在符合法律规定之情形下被全数退回,而为被告人提供担保者,其担保责任亦得到解除。
取保候审是相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非拘押处置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纳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依据相关规定,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应遵循如下一系列准则: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禁止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地的市区或县;如个人住址、职业岗位及联络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接获传唤时必须立即出庭受讯;严禁以任何方式阻挠证人提供证言;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进行串通口供。负责实施这一措施的通常是公安部门。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全部或部分没收,同时依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书写悔过书,并缴交新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或者命令其处于监视居住状态,甚至可能加以逮捕。然而,取保候审期限的上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完全摆脱困境。它是我国刑诉法中的非羁押措施,解除原因多样。若案件最终裁定当事人无犯罪或情节轻微,可视为顺利过关。但若案件还在侦查或审查起诉中,解除后仍需依法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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