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证件都没收
取保候审属于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针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被有关部门收回相应证件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情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往往是由于每一起案件都具有其特殊性,再加上调查过程所面临的种种复杂因素。因此,并不是所有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都会立即收回相关证件。
然而,即便在未被回收证件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的个人依然有义务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范规定。例如,未经监管机构批准,他们不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或县城的范围;如果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应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此外,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严禁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的程序;也禁止销毁、篡改甚至编造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期间证件可能被收回,因案件特殊性和调查复杂性而定。被取保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及时报告变动、准时到案、不妨碍证人、不篡改证据、不串供等。
二、取保候审结案时需要交钱吗
在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结束之际,倘若涉及到罚金的情况,那么应当立即予以缴纳。
所谓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乃是指公安机关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之取保候审条件后,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犯正式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时,勒令该嫌犯为确保自身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的一定金额的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结束一年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满一年后若仍无任何司法程序或结果传来,这通常表明该事例的调查、检控乃至审判环节已告终结,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等诸多因素使之无法继续推进下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被设定在十二个月之内。当期限届满之后,倘若侦查机构未能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亦或是检察机关未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我们建议您向最初实施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咨询详细情况,以确定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同时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您认为在此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可依据法律法规来维护个人权益。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期间证件可能被收回,因案件特殊性和调查复杂性而定。被取保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及时报告变动、准时到案、不妨碍证人、不篡改证据、不串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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