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送看守所多久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行使拘留职权时,若需逮捕嫌疑人,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请求审查批准。在特定情况下,如案情复杂且难以迅速解决等,提出申请及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为一到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犯,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再延长三十日。
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三日内需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复杂案件可延一至四日,重大嫌疑犯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可再延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是蹲监狱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服牢役。
实际上,它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下的强制手段,旨在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负责的诉讼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遭遇特定紧急情境时,根据法律规定对当时犯罪行为人或重要嫌疑人短期内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在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之前,任何人均不能被判定为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不
刑事拘留阶段委托辩护律师之效甚巨。在这一关键时刻,律师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诸多实质性援助。首先,辩护律师可以迅速地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从而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其次,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调查的机构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事件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例如,如果事件中存在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规等问题,辩护律师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诉和控告。此外,辩护律师还能协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总而言之,辩护律师的参与能够极大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事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三日内需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复杂案件可延一至四日,重大嫌疑犯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可再延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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