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若犯罪嫌犯有任何违规行为,或是浮现出新的证据显示犯罪情势已经严重到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的程度,那么此人便可能遭受逮捕。举例来说,倘若犯罪嫌疑在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后却干扰证人作证、销毁或篡改证据,甚至串通他人,从而触犯了严格的取保候审规定,此时他便潜在地会遭受到逮捕之威胁。
同时,新浮现出来的证据也可能提示犯罪嫌犯所涉及的罪行严重,可能需要承担更严厉的刑罚,这同样意味着他将面临被捕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犯如违规(如干扰证人、销毁证据等)或新证据显示罪行加剧,将可能被捕。违规行为如干扰司法程序、篡改证据及串通他人,均违反取保规定,增加被捕风险。同时,新证据若显示罪行严重,也预示其将面临更重刑罚及被捕可能。
二、取保候审是否要受害人的同意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办理取保候审并不必须经过被害人的同意,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便可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及审判期间,对于尚未被剥夺人身自由但已面临刑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与审判,通过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提交保证书来确保遵守相应义务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保证金怎么退还
在完成取保候审程序之后,倘若被取保候审者于取保候审期间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关于保证金的退还流程,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当事例得到妥善解决或者取保候审日期即将届满之际,由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构开具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第二步,被取保候审者需携带上述通知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已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犯如违规(如干扰证人、销毁证据等)或新证据显示罪行加剧,将可能被捕。违规行为如干扰司法程序、篡改证据及串通他人,均违反取保规定,增加被捕风险。同时,新证据若显示罪行严重,也预示其将面临更重刑罚及被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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