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从宣布起还是送押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自宣告之日起算为起始时间。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承办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措施,针对的是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且仅适用于法定的紧急状况下。在执行实践中,宣布启动刑事拘留程序后,将会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押解至看守所羁押,尽管如此,拘留期的计算仍以宣告之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从宣告日算起。此措施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犯,仅限法定紧急状况,由公安、检察院侦查时采用。宣布拘留即押解至看守所,但拘留期仍以宣告日开始计算。
二、刑事拘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若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她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当中,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等环节,对于那些虽然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逃避相关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将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照规定出具保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候法律的召唤。
如果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的同时,还需被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被判定的刑期较长,尽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年轻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出现重大危害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满、案子仍未审理结束,急需进行取保候审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多长时间请律师合适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的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应当尽可能迅速并积极地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是至关重要的。通常而言,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方式就是在被拘留之后的第一时间内就聘请律师。在这个阶段,律师能够立即与嫌疑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能够为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除此之外,律师还能够向负责调查该案的侦查机构了解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以及相关事件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牵引力的法律建议,例如向法庭申请取保候审等措施。更为关键的是,及早让律师参与到事件处理过程中,将有助于律师更加高效地搜集和固定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总的来说,尽早让律师介入事件,无疑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从宣告日算起。此措施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犯,仅限法定紧急状况,由公安、检察院侦查时采用。宣布拘留即押解至看守所,但拘留期仍以宣告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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