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能评优吗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期间参选评选优秀人士或组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取保候审其实应被视作刑事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即便是尚未认定当事人涉嫌犯罪这一关键因素,亦足以揭示其所涉案情之严重程度。在此境况之下,被采取该措施者的行为举止及其相关情况均充满了未知与潜在的法律风险。评为优秀者往往由于其出众的个人表现以及相对稳固的社会公众形象,然而身处取保候审过程之中,无疑将很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公众信誉及形象产生相当程度上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期间几乎不可能参评优秀。此措施为刑事程序强制手段,暗示案情严重。当事人行为充满未知与法律风险,参评优秀需出众表现与稳固形象,但取保候审可能严重损害其公众信誉与形象。
二、取保候审期间怀孕怎么办
首先,就可否申请监外执行而言,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若罪犯为孕妇或是正在承担哺育婴儿责任的母亲,她们因手捧幼儿而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威胁相对较小,在此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所需的条件——如应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其次,关于取保候审的定义,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行使权力,上述机构有权责令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接到传唤能够立即赴约,进而实现强制性履责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何时算起
取保候审的时限自执行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时起算。然而,取保候审之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则需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如有违规行为,已缴纳保证金者,将面临部分或全额保证金的没收,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予以逮捕。
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期间几乎不可能参评优秀。此措施为刑事程序强制手段,暗示案情严重。当事人行为充满未知与法律风险,参评优秀需出众表现与稳固形象,但取保候审可能严重损害其公众信誉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