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时间抵刑期吗
在此强调,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具有直接抵扣刑期之效。取保候审虽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一类强制手段,但本质上并非刑罚执行方式的体现。若某犯罪分子被判管制,则其在判决生效之前所经历的羁押期限可进行折算,具体来说,每一天的羁押将等同于两天的刑期;如罪行涉及拘役或有期徒刑,同样地,在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期限亦应进行相应折算,即一天的羁押等于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重申,取保候审期间不直接折抵刑期。它属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非刑罚执行。仅当判决管制时,判前羁押可折算,每羁押日抵两日刑期;对拘役、有期徒刑,判前羁押则日羁押抵一日刑期。
二、取保候审中既要求交纳保证金又要求提供保证金合法吗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如果有同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提供担保人作为补充保证手段这一情况,原则上是不能被允许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应明确遵循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提出保证人这一基本途径,或者直接缴纳所需比例的保证金予以替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中案子到了检察院是什么情况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内,事例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的这一举动,通常意味着公安系统已经完成了对事例的整体调查工作,即将该事例移交由检察官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评估。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会对每个事例进行全方位且细致入微的审查,包括对涉案的详细事实及其所依据的证据可靠性以及其充足性等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若检察机构认为已经收集到宝贵而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并且犯罪事实清晰明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检察官们认为现有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无法证实嫌疑人的罪行,他们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个关键的阶段,嫌疑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此外,嫌疑人还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辩护人可以查阅、摘录、复制与此案有关的所有案卷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
重申,取保候审期间不直接折抵刑期。它属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非刑罚执行。仅当判决管制时,判前羁押可折算,每羁押日抵两日刑期;对拘役、有期徒刑,判前羁押则日羁押抵一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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