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多久内送看守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刑事拘留行动结束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的人员送往看守所进行拘押,并且这个期限尽可能不能超过24个小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他们能够在法定的监管场所内接受相应的监管以及调查工作。如果超出了24小时还没有将被拘留者送至看守所进行拘押,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法律,刑事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转至看守所,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在法定监管场所接受监管与调查。超时未送,则构成违法。此举旨在维护法律公正,保障人权。
二、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需立即将被羁押者予以释放。
当接收到人民检察院拒绝批捕的书面通知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执行这一决定,对被拘捕的人员进行释放。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人士采取逮捕措施时,他们应在拘留期限内的第三天起算,向上报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而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不追究责任怎么办
在刑事事例中,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如未被追究相应责任,大致会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况:首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的事实,达不到法庭认定犯罪成立所需的标准;其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司法机关可能不将之视为犯罪行为。针对第一类证据不足的情况,侦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撤销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在判断事例情节轻微、无法确定为犯罪的情况下,同样需要依法终止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恢复正常,如果其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例如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等,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与此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以及执法水平,以确保法律得以准确地执行。
依据法律,刑事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转至看守所,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在法定监管场所接受监管与调查。超时未送,则构成违法。此举旨在维护法律公正,保障人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