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申请还是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通常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向办案机构提出的。在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办案机构将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人身相关因素进行严谨而细致的审查判断。举例说明,假如涉案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那么这类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就相对较高。
此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由于他们实施不在场的可能性极低,所以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样有可能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书面提交办案机构。机构将综合案情、社会危害度等审慎审查。如情节轻、判罚轻且不威胁社会,或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申请获准可能性大。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介绍
取保候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理念上源自该国刑法。
在我国,指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责成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确保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约束机制,由公安机关予以直接实施。
网友提出疑问:
由于与某位女性之间产生冲突并引发打斗事件,患者遭受5根肋骨破裂及肺内少量流血的伤势,对此情况,能否判定为轻伤乙级呢?如若果真如此,那么对施害者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又是如何界定呢?鉴于弟弟年纪尚小,且受害女子疑似脚踩两只船,故双方发生争执。
在此背景下,我们是否有权追究这位女性的责任呢?对此,我方试图作出如下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明确将故意非法损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界定为故意伤害罪,刑罚方面此次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情节更为恶劣,致人重伤的,则需付出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代价;
而对于致人死亡或采取极端残酷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犯罪行为,则应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当然,对于这类案件是否构成轻伤乙级,仍需经由伤残鉴定部门进行科学评估。
若确属轻伤范围(通常包含3-4根肋骨骨折),多数情况下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对此类刑法相关法律知识及取保候审的具体运作流程,建议广大市民进行深入探讨与学习,以便在今后生活中面临类似问题时能做出准确判断,更好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提醒大家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更新,以获取更全面且准确的法律信息。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取保候审的手机会被监听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被监听到的手机信息,应当根据特定情形进行具体分析判断。依照现行法律制度,如需监听被取保候审者的通讯,应当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经过严格审查批准程序,手机才有可能进入监管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司法部门认定被取保候审者的通讯可能涉及事例关键,对于查明案情具有重大帮助意义时,才有可能获批实施监听等技术性侦察措施。然而,监听手段仍然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定程序,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滥用行为。总体而言,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规条例行事,便可确保个人的合法通讯不受影响。但是,为避免触犯法律条款,仍需谨慎言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取保候审申请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书面提交办案机构。机构将综合案情、社会危害度等审慎审查。如情节轻、判罚轻且不威胁社会,或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申请获准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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