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不说几天吗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关部门通常会予以明确通知。然而,具体的拘留天数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司法手段,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期间,面对法定的紧急情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设定为3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期限由相关部门明确通知,具体天数依案情裁量。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在侦查期间,针对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一般拘留3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天。
二、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时限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书、且开始实行拘留措施之时起开始计算。
对于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做出且实际执行的刑事拘留行为,其拘留的时长应为法律特意设定的两个时间段之和,具体包括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检察院审批逮捕的时期以及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后批准逮捕的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久会和家人见面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无法与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然而,从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可以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长设定为37天。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若发现有确凿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清晰明确,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等事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
刑事拘留期限由相关部门明确通知,具体天数依案情裁量。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在侦查期间,针对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一般拘留3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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