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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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中的严重情况。针对他人居住的地方进行抢劫的行为,可以立案追诉。其中,“入户抢劫”指为了抢劫而擅自进入相对独立的居住空间,包括封闭式住宅、毡房、渔船和租赁居所等。法律对“户”的定义、入侵动机以及行为发生地等因素都有明确规定。
入户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入户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犯罪的一种严重情节。一般而言,只要实施了针对他人居住处所实施的抢劫行为,便可依法予以刑事立案追诉。此类抢劫行为中,“入户抢劫”特指为了实施抢劫而擅自闯入他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居住空间,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封闭式住宅小区,牧区居民的毡房,渔民日常繁衍生活的渔船,以及被人租赁用作居所的房屋等等,凡是在此类空间内实施的抢劫行为皆视为入户抢劫。在具体案件的法律认定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户”的特定含义、入侵他人居住空间的动机和目的,以及犯罪行为是否确实发生于上述特定空间内等若干方面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依据我国法律,入户抢劫为抢劫犯罪之重。针对他人居住处所的抢劫行为,可立案追诉。其中,“入户抢劫”指为抢劫而擅自进入相对隔离的居住空间,包括封闭式住宅、毡房、渔船及租赁居所等。法律认定需考虑“户”定义、入侵动机、及行为发生地等因素。

二、入户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针对入户进行抢劫活动的犯罪分子,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需要连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一同执行。

抢劫罪,意指以非法攫取他人占有权为目的,对其财务的所有者、保管者实行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强制将公开或私有财物夺取据为己有的一种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入户抢劫罪如何认定

对于入户抢劫这种犯罪类型,法律对其界定之严谨不言自明。首先,必须明确何为"户",指供他人正常家居生活,且相比外界有一定隔离性的居所,需具备"家庭生活"功能以及相对封闭的特性。其次,作为进入他人住宅的前提条件,要求行为本身必须具有非法性,这意味着未得到房屋主人的许可,并且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进入室内环境。此外,在该户内进行的抢劫行为,也就是当着屋主的面通过暴力强迫、恐吓或其他任何方法,直接将其财产夺走。最后,从主观方面来说,行凶者需要带有在户内实施抢劫的意图。入户抢劫被视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因此量刑标准相较于普通抢劫更为严厉。为了确保准确判断该罪名,我们应对上述各类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量分析。

依据我国法律,入户抢劫为抢劫犯罪之重。针对他人居住处所的抢劫行为,可立案追诉。其中,“入户抢劫”指为抢劫而擅自进入相对隔离的居住空间,包括封闭式住宅、毡房、渔船及租赁居所等。法律认定需考虑“户”定义、入侵动机、及行为发生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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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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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是入户抢劫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是入户抢劫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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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准确认定入户抢劫,抢劫可以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怎样准确认定入户抢劫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可以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6、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7、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8、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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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如何界定?
需要明确户的特征。“户”的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居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主要是指人们在户内享有家居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以及不受他人干扰、窥探和破坏的隐私权,也是公民个人私权得以充分、集中展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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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入户抢劫孩子算不算抢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入户盗窃和入户抢劫二者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原因在于入户抢劫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入户抢劫一直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这二者之间往往还会存在一种转化关系。在判决此类案件时,如果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话该如何处理呢 请阅读下面的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由此可见,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需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
2、当场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3、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原因是“被发现”。据此我们可以清晰认定何种情况下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而转化后该如何量刑又存在两种意见分歧。
一种意见是,对被告人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的量刑幅度进行处罚,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理由是如果刑法关于抢劫罪八种加重处罚情节不适用于入户盗窃转化而成的抢劫罪,立法时肯定会作出例外规定其次,如果按照抢劫罪一般情节进行量刑处罚,就忽视了行为发生的处所即刑法所规定的的“户”,这显然是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另一种意见是,对被告人应当按一般抢劫罪处理。理由是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本身已经蕴含了从重处罚的含义,没有必要再对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罪按照八种加重处罚情形里的“入户抢劫”进行处罚。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即“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不宜认定为“入户抢劫”,具体理由如下:
1、导致刑期相差悬殊,罪刑不相适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转化为抢劫,则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认定为“入户抢劫”,则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如果认定为“入户抢劫”,量刑幅度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提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期相差过于悬殊,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2、背离立法本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所以将“入户抢劫”列为八种加重处罚情形之一,是因为这类抢劫罪更具有危险性,对公私财产和被害人的人身更具威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即将“临时起意的户内抢劫”排除在“入户抢劫”之外。由此“入户盗窃转化抢劫”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小,更不应该属于“入户抢劫”。
3、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入户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应当严厉打击,但在具体适用时必须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打击面扩大。
如何区分抢劫和入户抢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入入户抢劫与入户盗窃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行为与刑罚不同 《刑法修正案 (八)》对盗窃罪条文进行了修改,在1997年刑法规定的“多次盗窃”基础上,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与“扒窃”三种特殊盗窃行为类型。相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普通盗窃行为类型而言,成立特殊类型的盗窃罪,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这意味着,在盗窃未达数额较大时,是否认定为“入户盗窃”,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区分(不考虑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及扒窃的情形)。此外,刑法第263条将“入户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 一,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而,是否认定为“入户抢劫”,直接影响到是适用抢劫罪的基本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是抢劫罪的加重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刑法修正案 (八)》通过之前,刑法理论与实务普遍关注“入户抢劫”的适用,最高司法机关也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但迄今仍然纷争不断。“入户盗窃”入罪后,有不少论着主张参照“入户抢劫”的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入户盗窃”。不过也有人认为,“入户盗窃”中的“户”的认定应比“入户抢劫”中“户”的范围宽泛一些。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盗窃解释》)第3条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看来,司法解释完全沿用入户抢劫的相关规定。可是,入户盗窃只是盗窃罪的基本犯,入户抢劫则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而且“盗窃”明显不同于“抢劫”,在同一部法典内,刑法用语的含义固然具有统一性的一面,但不可否认也有相对性的一面。“为了使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都置于刑法的规制之下,以免形成不公平的遗漏;为了使刑法整体协调,以免自相矛盾,不得不对相同用语做出不同的解释。”因而,对于“入户盗窃”与“入户抢劫”的含义,必须根据立法目的,考量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要求,做出合理的解释。 二、户的界定不同 入户盗窃与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同为特殊盗窃类型,成立犯罪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相对于普通盗窃单纯着眼于被盗物品的数额,即财产法益侵害性的大小而言,必然存在其他因素的考量,才使得行为的违法性与有责性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大致可以认为,多次盗窃入罪的主要考量因素,一是多次盗窃所形成的法益侵害或者危险性较大,二是多次盗窃行为彰显行为人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即特殊预防的必要性较大;携带凶器盗窃入罪的主要考量因素是,相对于未携带凶器的盗窃而言,携带凶器对被害人身体、生命安全形成的危险性较大;扒窃入罪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方面造成民众的安全感下降,另一方面,丢失出门所随身携带的财物,如路费、银行卡、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车票、房门钥匙等,往往会给被害人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不同于其他三种特殊盗窃,入户盗窃发生的空间为“户”。而“户”,对于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人情冷漠的现代人来说,乃倦鸟之归巢,飘荡灵魂之归属,烦躁心灵停泊之港湾,安身立命之处所。“户”系“家”之所在,而“家是人们在外奔波打拼后得以休养生息的避风港,是人们最基本、最为信赖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的庇护所,同时也是人们安全、隐私的最后保障”。家中进贼会致人心惶惶,而暴力、胁迫行为一旦发生在作为封闭空间的“户”内,在现代社会邻里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残酷现实面前,被害人更是直接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再是顾及老弱病残家人之安全,即便家有壮丁,也只能是任人宰割的砧板上的鱼肉。 综上,相对于普通盗窃、抢劫,入户盗窃、抢劫规定的立法目的,旨在突出对公民人身权的保护,增强公众的安全感。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此外,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抢解释》)指出,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入户抢劫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抢劫罪,入户抢劫罪认定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入户抢劫罪入户抢劫可分为典型的入户抢劫和转化型的入户抢劫。
1、典型的入户抢劫典型的入户抢劫的主体特征和客体特征、主观特征与基本构成的抢劫罪相同。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也可构成。主观要件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是以非法强行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典型的入户抢劫的客观方面除具有基本构成的抢劫罪的共有特征,即当场以暴力行为、胁迫行为和其他侵犯人身的行为外,还须认定入户与抢劫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入户抢劫和在户抢劫的区分问题。
2、转化型的入户抢劫转化型入户抢劫是指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入户盗窃行为,不管既遂未遂,也不论所取财物数额大小,均存在转化为入户抢劫的可能。当然,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客观条件是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型入户抢劫的主观目的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非法获取财物。
二、认定入户抢劫罪需要注意什么
1、“户”的界定(
1)衡量一处所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户”,首先应该考察该处所是否足以提供权利保障以及秩序的安定感。因此法律意义上的“户”,是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居民住宅是“户”的典型,包括以船为家者的渔船、牧民居住的帐篷等等。其他场所,如在实际功能和心理感觉上存在与私人住宅相同之处,也应将其视为“户”。如单位无房职工,临时把办公楼作为居住的场所,和住在简易房、违章房等情况。对于公共场所,由于并不存在这种特征,不应认定为“户”。(
2)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白天利用住所从事商品零售、医疗诊断等经营活动,晚上做生活起居之用的小百货店、私人诊所等,如果犯罪分子在白天进入上述场所进行抢劫,由于在营业时间该场所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生活空间,因此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犯罪分子在夜晚或者其他停止营业时间进入该住所抢劫,由于具有封闭性,则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在实践中,也不应简单地认为只有进入室内才能认定为入户,例如在独门独院的住所中,只要进入住宅院内,即构成入户。根据以上的分析,对于在学生宿舍、职工食堂、会议场所等处抢劫均不属于入户抢劫。
2、准转化型入户抢劫是行为人预谋实施入户盗窃,在着手实施过程中(入户后)因自认为被人发觉、实际上被人发觉,自感原定的犯罪手段难以得逞,遂改用侵犯人身的手段来非法占有财物的,其行为应定为入户抢劫。这与典型的入户抢劫的区别在于抢劫故意的形成晚于入户行为,入户是盗窃的预备行为,入户的目的是盗窃,而非抢劫,只是后来发生了转变。这与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区别在于目的不同,这种行为是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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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入户抢劫
行为人先在 “户外”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入户”取财。行为人利用谎言、骗局将被害人引出后,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当着被害人的面“入户”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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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入室抢劫罪,入室抢劫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入室抢劫罪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
二、入室抢劫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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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和入户抢劫有什么区别吗
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入室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对于入室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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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罪几年
入室抢劫罪量刑的标准是几年关于抢劫犯罪案件的判罚力度,其量刑幅度涉及广泛,通常情况下,应判处被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对其施以罚金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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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孩子算是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入户抢劫孩子算是抢劫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入户盗窃和入户抢劫二者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原因在于入户抢劫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入户抢劫一直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这二者之间往往还会存在一种转化关系。在判决此类案件时,如果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话该如何处理呢 请阅读下面的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由此可见,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需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
2、当场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3、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原因是“被发现”。据此我们可以清晰认定何种情况下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而转化后该如何量刑又存在两种意见分歧。
一种意见是,对被告人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的量刑幅度进行处罚,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理由是如果刑法关于抢劫罪八种加重处罚情节不适用于入户盗窃转化而成的抢劫罪,立法时肯定会作出例外规定其次,如果按照抢劫罪一般情节进行量刑处罚,就忽视了行为发生的处所即刑法所规定的的“户”,这显然是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另一种意见是,对被告人应当按一般抢劫罪处理。理由是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本身已经蕴含了从重处罚的含义,没有必要再对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罪按照八种加重处罚情形里的“入户抢劫”进行处罚。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即“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不宜认定为“入户抢劫”,具体理由如下:
1、导致刑期相差悬殊,罪刑不相适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转化为抢劫,则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认定为“入户抢劫”,则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如果认定为“入户抢劫”,量刑幅度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提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期相差过于悬殊,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2、背离立法本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所以将“入户抢劫”列为八种加重处罚情形之一,是因为这类抢劫罪更具有危险性,对公私财产和被害人的人身更具威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即将“临时起意的户内抢劫”排除在“入户抢劫”之外。由此“入户盗窃转化抢劫”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小,更不应该属于“入户抢劫”。
3、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入户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应当严厉打击,但在具体适用时必须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打击面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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