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要会见吗
关于被保释人在候审期内是否享有会面权利,这需以个案实际情形为依据。通常来说,若案件尚有诸多未解之谜有待进一步调查求证,或涉案人员欲与其聘请的律师就案件的详细进程进行沟通交流,则此类会面行为在情理之中。请注意,保释仅仅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表示案件已然尘埃落定。在此阶段中,司法机构极有可能持续开展案件的深入调查和预审检控等程序,同时被保释者亦可能面临向律師寻求法律援助及指导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保释人在候审期内会面权利视个案而定。若案件待查或需与律师沟通案情,会面属合理。保释非结案,司法机构或继续调查、预审。此阶段,被保释人可能需律师法律援助与指导。会面权应基于案情需要与法律程序灵活处理。
二、取保候审期限过了还能出国么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能否出国的问题,众所周知,“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那些已经遭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押之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依法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颁发保证书,以确保其可以随时接受传讯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倘若解除该项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已无需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这位被告人无疑是具备出境资格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怎么退赃金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如何退还赃款的问题,我们通常推荐以下几个操作步骤供您参考:首先,为了确保退还赃款过程的顺利及规范化,您应当主动联系事件承办机关,详细了解退赃的程序及其所需要满足的具体要求。通常而言,您需要针对赃款总额,将其全数存入事件承办机关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并且妥善保存相应的存款凭证以备查证。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退还赃款时注意明确款项的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的明确性,从而保证退还赃款行为的明晰且无任何差错。此外,我们需要强调的是,退赃的情况将会被列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因此,如果您能够积极主动、足额地退还赃款,这无疑有利于您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然而,我们也必须指出,由于每个事件的性质以及事件承办机关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退赃的具体操作方式和细节可能会存在差异。为此,我们建议您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件承办机关的指导意见来进行操作。
被保释人在候审期内会面权利视个案而定。若案件待查或需与律师沟通案情,会面属合理。保释非结案,司法机构或继续调查、预审。此阶段,被保释人可能需律师法律援助与指导。会面权应基于案情需要与法律程序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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